国能龙源环保泰州有限公司国能泰州4×1000MW脱硫脱硝特许项目-2026年上半年石灰石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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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能龙源环保泰州有限公司国能泰州4×1000MW脱硫脱硝特许项目-2026年上半年石灰石 ,项目招标编号为:LYHB-2025-ZB-WZ-127 ,招标人为国能龙源环保泰州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 (一次递交、两步开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国家能源集团泰州发电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永安州镇福沙村,其一期、二期脱硫装置由国能龙源环保泰州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技术,一期采用双塔双循环技术,8台浆液循环泵、2台氧化风机等其他附属设备,设计脱硫效率≥98.58%;二期采用单塔双循环技术,7台浆液循环泵、2台氧化风机等其他附属设备,设计脱硫效率≥98.58%;吸收剂为石灰石,脱硫副产物为石膏。本次国能龙源环保泰州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石灰石预估量8.8万吨,共划分1个标段。
项目规模:4×1000MW脱硫脱硝特许项目。
a.招标范围:简要介绍招标范围和技术要求;
b.招标范围共划分1个标段,本次国能龙源环保泰州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石灰石预估量8.8万吨。
2.2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应当在招标人发出批次供货通知后7天内将符合招标人数量和质量要求的批次石灰石运至供应地点。
交货地点:甲方石灰石卸料仓,具体地址为:【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镇泰州电厂脱硫区域石灰石卸料仓】。
2.3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生产商须提供有效的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本次招标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经销授权书和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项石灰石销售的合同业绩,且单份合同供货量5000吨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对应矿源或投标人自行送检石灰石样品化学成分检验报告。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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