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贵州
-毕节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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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NYGC-GZ-2025-121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大方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招标人为光大环保能源(大方)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代理公司为光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安乐乡偏坡
2.2 建设规模:
1×500吨/日垃圾焚烧炉+1×10兆瓦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2.3 计划工期:
项目工期 4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12 月 18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6 年 01 月 31日,实际开工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2.4 招标范围:
大方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室外环境景观绿化施工图中所涉及的所有土建、结构、水电、植物、给排水工程、水体等,含1年期绿化养护等,具体内容报名后可详见招标文件。
2.5 边界条件:
招标方提供水电接口,产生的水电费用由投标方自行负责。严禁擅自占用进场道路。场内土石方外运需经招标方许可方可运出。招标方不提供办公场所,本工程如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临时施工用地租赁费用、全面施工阶段外部协调费用、周边矛盾协调及矛盾协调费用等,均由投标方自行解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 财务状况健康。
3.3 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 2 个已完工的工程造价不低于180万元的绿化工程专业承包施工业绩,须提供施工承包合同及完工证明。
3.4 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评标期间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4)未被国家税务总局.html)收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5)不在本项目所在地政府的不得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限内;(6)以上信誉要求相关内容如因网站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查询的,以执法机关实际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3.5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二级建造师(不限方向)资格证;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1-17附件下载
大方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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