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办公区办公楼、业务专业用房及院内附属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CS2025-084
项目名称: 自治区党委办公区办公楼、业务专业用房及院内附属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7687400.23
最高限价(元): 7687400.23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自治区党委办公区办公楼、业务专业用房及院内附属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7687400.23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设计中的全部内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合同签订生效后 60日历日内完成竣工验收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1)投标人属于大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达到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0%),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格式自拟,协议书需体现分包双方名称并加盖公章、分包比例、分包内容等)以及接受分包的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格式自拟,协议书需体现分包双方名称并加盖公章、分包比例、分包内容等)以及接受分包的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投标时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具有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供应商须具有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及等级: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31 11: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