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12212022123001
监理招标公告
津建交园区监理[2022]1202
| 1、 | 招标条件 |
| 本项目惠英道(高新七路-中心庄路)道路和排水工程已由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以 津高新审投准【2022】7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滨海高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5128.74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内资金:5128.74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480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受 滨海高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惠英道(高新七路-中心庄路)道路和排水工程,建设规模为480米,惠英道(高新七路-中心庄路)道路和排水工程,总长度约480米,占地约为9900平方米,其中车行道面积约6805平方米,人行道铺装面积约3095平方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红线宽度20米,双向两车道,同时建设地下管网工程,其中雨水管道约440米,沿自东向西敷设 d600-d1000mm雨水管道;污水管道约460 米,沿自西向东敷设d400mm污水管道。交通工程包括标志,标线、信号灯、电子警察等。照明工程包括新设立160kVA箱式变电站一座,新立双臂双火路灯34基,敷设电缆1250米,保护管 1200米。随路种植行道树,总投资额5128.74万元。 |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滨海高新区渤龙湖科技园,惠英道(高新七路-中心庄路) |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惠英道(高新七路-中心庄路)道路和排水工程项目监理,招标范围:总长度约480米,占地约为9900平方米,其中车行道面积约6805平方米,人行道铺装面积约3095平方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红线宽度20米,双向两车道,同时建设地下管网工程,其中雨水管道约440米,沿自东向西敷设 d600-d1000mm雨水管道;污水管道约460 米,沿自西向东敷设d400mm污水管道。交通工程包括标志,标线、信号灯、电子警察等。照明工程包括新设立160kVA箱式变电站一座,新立双臂双火路灯34基,敷设电缆1250米,保护管 1200米,随路种植行道树。监理范围:负责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实行全过程的四控、两管、一协调。总投资额53.85万元。 | | 2.4 | 计划工期要求: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 2023年02月10日 至 2026年03月31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 2023年02月10日 至 2024年03月31日;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2024年04月01日 至 2026年03月31日;其他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 2.5 |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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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综合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各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均须提供社保证明;(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投标资格的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由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若总监理工程师兼任总监驻场代表,则总监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须提供身份证、监理证书、学历证书、任命书,并以身份证、监理证书、学历证书、任命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投标资格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由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并对工程实践经验及监理业务培训加以承诺,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须提供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任命书,并以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任命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4、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 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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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投标确认方式|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 |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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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12月09日 至 2022年12月15日。 |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2年12月15日16时0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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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2年12月09日至2022年12月15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30分 至 12时00分, 下午 14时0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通过网络()或邮寄方式获取文件(备注:本项目不设置投标报名阶段,凡有意参与且符合招标公告第3.1款规定的资格可直接与代理机构联系) 获取文件。 | | 6.2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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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 | 7.2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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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滨海高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张建民 (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津汉公路13888号滨海科技园日新道188号综合服务中心9层
邮政编码: 300456 联系人: 刘工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史作鑫 (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越秀路华盛广场B座19楼B室
邮政编码: 300000 联系人: 洪静、梅红 电话:
传 真:
日期: 2022年12月09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滨海高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 刘工
电话: 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津汉公路13888号滨海科技园日新道188号综合服务中心9层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 刘津
电话: 84800031、83717825 传真: 83717825 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滨海高新区综合服务中心1号楼建设和交通局(滨海高新区科技园日新道1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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