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服务项目
江苏
-扬州市
扬中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扬中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服务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 2 年 2 月 8 日 14点30分(北京时 间) 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 : JSZC-321182-JJGS-C2022-0004;
2、项目名称: 扬中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服务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190 万元;
5、最高限价: 190 万元;
6、采购需求:为稳步推进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工作,扬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立项开展扬中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调查)工作 , 通过开展普查工作,摸清扬中市房屋建筑 等 自然灾害风险底数,查明房屋建筑 等 抗灾能力 等 , 具体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7、 服务 期限: 30 日历天完成外房调查、数据输入 ,具体以国家要求的时间节点为准 ;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上一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一年内的财务报表(不少于三个月 ,每月提供一份);事业单位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 ;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磋商响应单位相关信息一览表 【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
D.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见磋商响应承诺函第8条);
E.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
F.具有工商注册所在地相关部门提供的企业纳税的证明材料(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 ,事业单位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G .具有工商注册所在地相关部门提供的社保缴费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6个月内任一个月 的 缴社会保险费证明 ) ;
H .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资格审查结束前“‘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本项目为专门面向 所有供应商 采购 的 项目;
②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3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1、获取 磋商 文件的方式:本项目接受现场获取文件和邮箱获取文件。
1.1 现场获取文件地点:(扬中市中电大道688号浩云湾27幢04室) 。
1.2 邮箱获取文件: 请磋商供应商将磋商登记资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 并电话告知,资料收到并确认无误后通过邮箱发送采购文件。
联系人:卢超凡
联系电话:
注: ① 没有按要求提供 磋商 登记资料并通过我公司上述途径获取 磋商 文件的供应商,其 磋商 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② 本套 磋商 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 支持现金、微信、支付宝转账,如汇款至我公司账户上需注明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 售后不退。
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扬中市支行
帐号: 10333001040629988
1.3 获取时间: 202 2 年 1 月 24 日至 2022 年 1 月 28 日,上午 8:30至11:30,下午 2 : 0 0至 5 :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1.4 获取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
(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 2)“单位介绍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3)获取 磋商 文件登记表(,加盖公章) 。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领取 磋商 文件成功并不代表供应商 磋商 响应文件通过资格性审查。
四、 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2 年 2 月 8 日 14:30(北京时间)。
五、 磋商响应 文件递交形式:因疫情防控,本项目接收现场 磋商 和邮寄 磋商 , 风险地区供应商应 尽量采用邮寄方式( EMS或者顺丰快递)提交 磋商响应 文件 (不接受到付件) 。
( 1) 现场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时间: 2022 年 2 月 8 日 14 : 00至14:30(北京时间)。
地点:扬中市中心(扬子中路 168号,标室安排查看一楼显示屏) 。
( 2 ) 邮寄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① 邮寄提交地点:江苏省镇江 扬中市中电大道 688号浩云湾27幢04室 ;
② 接收人: 张梦雅;
③ 联系方式: ;
④ 邮寄提交纸质磋商响应文件、首轮报价及最终报价,并以非现场方式 “电话”参与评审的必要环节。邮寄件须在外包装显著位置注明标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无标识或标识模糊不清的,不予接收。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磋商响应文件须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并由接收人签收,外包装破损的邮寄件不予接收。磋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疫情期间的寄件速度并自行承担邮寄件损失或损毁的一切风险。采用邮寄方式参与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还需将“非现场方式”磋商申请随磋商响应文件同时寄出,申请表格式 随磋商文件同时上传, 各 磋商响应 供应商 在磋商文件时 自行填写 ;
⑤ 采用邮寄投标的, 磋商响应供应商 代表须在开标当日保持手机畅通。
六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如因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而导致开评标工作延期,将在原公告媒介进行公告。请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前,关注原公告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七 、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勘察:
( 1)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可自行组织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供应商自行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资料。
( 2)现场踏勘期间,供应商承担自身的费用、责任和风险。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除国家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之外,采购人均不负责。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 2020〕46号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具体表述详见磋商文件)。
3、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缴纳磋商保证金,磋商文件中所有与磋商保证金有关的条款均不作要求。
八 、疫情期间磋商特别说明:
1、凡参与项目现场磋商的人员请按照相关要求事先填写《开标承诺书》(详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并带至开标现场(一式一份,无需装订至磋商响应文件)。
2、凡参与项目现场磋商的人员 ,原则上每个单位不超过 1人,请供应商及时关注各省地区风险等级划分以及扬中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的疫情防控要求,若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需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须持有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凡参与现场磋商的人员需遵守相关规定,开标当日请携带身份证、出示苏康码及行程码;服从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健康信息登记等疫情防控规定,进场后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4、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扬中市中心现阶段人员防疫检查严格,如填报人员信息、量体温、消毒、检查健康码(通信行程卡)、等进场花费时间可能较长,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入扬畅行要求的一切风险,提前预留好到场时间,以免迟到。
九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扬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扬中市金苇西路 168号
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扬中市中电大道 688号浩云湾27幢04室
联系方式: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蔡惠娟
电话: 1 8952986855
二 0二 二 年 一 月 二十一 日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