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计划生育协会2022年11月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
福建
-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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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连江县计划生育协会2022年11月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闽财购函〔2020〕2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连江县计划生育协会) 2022 年 11 (至)12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单位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品目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日期 | 备注 |
|---|---|---|---|---|---|---|---|---|
| 1 | 连江县计划生育协会 | 连江县计划生育协会2023年度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险项目采购方案 | [C1504]保险服务 | 根据《福州市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家庭保险工作的意见》(榕计生协〔2020〕19号)、《关于印发<福州市市级生育关怀行动和六项重点任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榕财社〔2020〕98号)、《福州市计划生育协会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家庭保险助力乡村振兴、家庭幸福的意见》(榕计生协〔2021〕20号)等文件精神,为了深入实施生育关怀行动,切实提高计生家庭抵御风险能力和民生保障水平,促进人口计生公共政策和公共服务的落实,我县将在2023年度继续开展计划生育家庭保险工作。 一、意外伤害险投保对象: 1、具有连江县农村户籍,子女在2016年1月1日前出生且未满18周岁(即2005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非低保、非特困独生子女家庭; 2、具有连江县农村户籍,二女均在2016年1月1日前出生,且至少一个女儿年龄在18周岁以下(即2005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非低保、非特困二女节育家庭; 3、具有连江县户籍,子女在2016年1月1日前出生的低保、特困计生家庭; 4、具有连江县户籍,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下(即1974年1月1日之后出生)且现未生育未抱养的计生失独家庭; 5、具有连江县户籍,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下(即1974年1月1日之后出生)且独生子女伤残(一至三级)的计生伤残家庭。 6、夫妻一方其中在60-65周岁(1958年1月1日-1963年1月1日)的,且经过县卫健局认定已享受计生奖扶金的家庭。 二、投保时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为期一年。 三、投保单位 连江县计划生育协会 四、保险费及投保人数 1、独生子女户、计生失独家庭、计生伤残家庭、计生奖扶家庭保险费为每年每户55元。 2、二女户保险费为每年每户75元。 被保险人约9000户,具体人数及名单以连江县计划生育协会提供符合条件的名单人数为准。 | 53 | 53 | 2022-12 | 无 |
注:“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栏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执行。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连江县计划生育协会
发布时间: 202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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