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相城中等专业学校关于智能制造装备技术实训设备谈判采购公告
江苏
-苏州市
项目概况: 智能制造装备技术实训设备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 2 年 12 月 2 日 09 : 30 (北京时间) 前递交 响应 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编号 : SZZCZ2022-XC-T-003
项目名称: 智能制造装备技术实训设备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玖拾柒万元整(¥1970000.00)
采购需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数控铣床及配套件 | 3 | 台 |
2 | 数控车床装调维修综合实验实训台及配套件 | 3 | 台 |
3 | 积油盘 | 3 | 台 |
4 | 电工电子桌 | 20 | 台 |
5 | 网孔板 | 40 | 套 |
6 | 货柜 | 20 | 个 |
7 | 货架 | 5 | 个 |
8 | 双手电脑桌 | 20 | 台 |
为了教学统一,要求数控铣床和数控车床装调维修综合实验实训台同一厂家设计并生产。
交付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日历天内全部标的物交付安装调试完毕。如不能按时供货,成交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验收标准:根据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及《 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 》 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 :工业 , 本项目所供 货物 须 全部由中小微企业制造 ,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视为 中小微企业 , 对 供应商 的企业类型不作要求 。 供应商 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响应 文件中需出具相关声明函(详见 响应文件 格式)或 相关 证明文件, 未 提供的 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 文件。 供应商 按照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 中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 .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 采购人 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 采购 文件
1、报名截止时间:202 2 年 12 月 1 日
2、获取方式:网上报名
2.1供应商注册。详见《苏州市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2.2申领CA。详见苏州市中心网上《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2.3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中心”—“政府采购”—“苏州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3、文件及信息获取方式:本项目不出售采购文件,供应商需在苏州市中心网站报名成功后自行从系统里面本项目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报名供应商从“苏州市”中自行关注本项目补充文件以及成交公告,未及时关注或获取文件而导致的后果由报名供应商自行承担。
4、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谈判时间截止前上传,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5、技术咨询:
(1)注册咨询:
(2)CA办理咨询电话:
(3)签章使用问题:联系方式:联系电话:4006776800,QQ:3269174593、3064437102
(4)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QQ:2026988069、895706745、864274166 四、提交 响应 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 202 2 年 12 月 2 日 09:30 (北京时间)
谈判时间: 202 2 年 12 月 2 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苏州市相城区庆元路168号相城市民活动中心3号楼一楼【相城】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3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各供应商仅限1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示苏康码(绿码)、行程码、佩戴口罩、当天核酸采样记录或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标场所,并配合场所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查看绿色苏康码(绿码)、行程码、当天核酸采样记录或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检查口罩防护、个人信息情况登记等工作。因不符合疫情防护要求导致不能参加投标活动的,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要求为准,请各响应供应商自行关注当地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按要求提前做好准备。
2、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3、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谈判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就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与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1供应商递交质疑函时须一并提交本项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
3.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存在质疑的,须一次性提出质疑事项。
3.3其他未尽事项,请供应商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或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3.4质疑函格式请自行至苏州市“中心”,并按照格式要求执行。
3.5质疑函内容须以中文书写,按法定途径送达。
联系部门:招标部
通讯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西路1299号万家邻里生活广场A2座10楼
联系人: ;联系方式:;邮编:215131
4、 相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电话:、
5、本公告同时在江苏省、苏州市上发布,敬请留意!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 信息
名称: 江苏省相城中等专业学校
地址:苏州市相城区济学路2号
联系人:
电 话:
2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西路1299号万家邻里生活广场A2座10楼
联系人: 、朱显花
联系方式:
3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202 2 年 11 月 28 日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