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子湖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保洁服务询价公告
湖北
-武汉市
塔子湖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保洁服务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塔子湖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保洁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西路大武汉 1911A座12楼17-18号 获取采购 文件,并于 2022年12月27日 09 点 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WHSL-FW-2022-1221
2 、项目名称: 塔子湖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保洁服务
3 、采购方式: 询价
4 、预算金额: 8.00 (万元)
5 、最高限价: 8.00 (万元)
6 、采购需求: 塔子湖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保洁服务
7 、合同履行 期限: 1年 。
8 、本项目(是 /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 0 、本项目(是 /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有关规定及划分标准,供应商必须提供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依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 ) 投标人 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资格证明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 2 年 12 月 19 日至 202 2 年 12 月 21 日 ,每天上午 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西路大武汉 1911A座12楼17-18号
3、方式: 现场领取, 。
4、售价: 30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 2022年12月27日 09点00 分 (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 2022年12月27日 09点30 分 (北京时间)
3、地点: 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西路大武汉 1911A座12楼17-18号
五、开启
1、时间: 2022年12月27日 09点30 分 (北京时间)
2、地点: 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西路大武汉 1911A座12楼17-1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媒体: (网址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江岸区塔子湖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 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东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西路大武汉 1911A座12楼17-18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灿、、王鹏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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