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县新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10kV配电新增补遗公告01澄清文件
河北
-石家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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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邑县新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10kV配电新增补遗公告01澄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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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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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疑澄清时间:2023年04月06日 00:00
答疑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标段名称:高邑县新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10kV配电新增
高邑县新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0kV配电新增
补遗 公告 01
项 目名称: 高邑县新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0kV配电新增
招标人名称:高邑县新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河北航东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高邑县、 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守敬路 1289号锦江天地商业中心7号楼1至2 层铺112号
联 系 人: 李涛、李冠霖
联系电话: 0311-84029888、 18631956815
招标代理机构:高邑县高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高邑县新区管理委员会二楼
联系人:李雪华
联系电话: 13613319286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原公告开标日期: 2023年0 4 月 25 日 09:00
更正公告开标日期: 2023年0 4 月 25 日 09:00
1.原招标文件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现更正为: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施工能力;
2.原招标文件内容: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现更正为: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施工能力;
3.工程量清单已变更,具体以新发布的为准。
本公告发布媒体: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注:请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更正等资料发布后,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如未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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