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港大道雨水管修复工程投标邀请书
福建
-莆田市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荔港大道(1+620~1+680)雨水管修复工程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莆田市贤良港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莆田市贤良港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邀请 福建中辰华宇建设有限公司、中建东升(福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广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 家投标人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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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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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约 15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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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和内容: 以 图审后的 施工图纸为准(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 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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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要求: 总工期: 30 个日历天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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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的资格及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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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 以上 (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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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造师须是申请人本企业职员(以建造师证书上的工作单位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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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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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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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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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 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 质量安全 黑名单” 和“文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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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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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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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必须是招标人邀请的企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5. 招标人自 2022 年 12 月 30 日起在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自行招标文件。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随机抽取法。
7.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 人民币贰仟伍佰圆整 ( ¥ 2500元 ) , 投标人 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 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人缴交, 未在开标前足额缴 交 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拒绝接收(已接收的将予以退回)其投标文件。 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开标会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在施工合同签定并递交履约保证金后退还。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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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 23 年 01 月 09 日 10 时 0 0 分,提交地点为: 莆田市贤良港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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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媒介发布招标公告。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莆田市贤良港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 管委会 ,邮编: /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东梅路650号 ,邮编: /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 陈 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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