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酒店空调燃料油及厨房用油采购项目第三次竞价公开竞价公告
辽宁
-大连市
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南航明珠大酒店(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大连酒店空调燃料油及厨房用油采购项目 【第三次竞价】 进行公开竞价采购。
1 、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大连酒店空调燃料油及厨房用油采购项目【第三次竞价】
1.2 项目 编号: CZ2022005064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 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通过公开竞价采购方式,选取1名成交供应商 为大连南航明珠大酒店提供空调燃料油及厨房用油 。签署1年期框架合同,合同上限总额为180万元,实际结算以实际发生订单为准。具体采购内容及限价如下:
序号 | 品类 | 采购内容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预估数量 | 含税单价限价(万元) | 含税总价限价(万元) |
1 | 油料 | 空调燃料油 | 1000S 燃料油(120CST) | 吨 | 220 | 0.74 | 162.8 |
2 | 油料 | 厨房用油 | Q/SHR 006-2000 城市车用柴油 | 吨 | 20 | 0.82 | 16.4 |
总计 | 179.2 | ||||||
注 :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 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 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 本次采购 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 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 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 采购人 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 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 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 竞价报价含全部费用,包含货物的价款、包装、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税费,以及项目执行过程中可预见或不可预见发生的所有费用,除合同约定价格外供应商不得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
4、 本项目采用折扣率报价,竞价人分别对空调燃料油、厨房用油报折扣率,有效报价范围:0%<折扣率≤100%,要求折扣率最多保留2位小数(对于小数点后第三位及之后的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竞价人每项只能报唯一的折扣率,不得有选择性的报不同折扣率,且折扣率超出有效范围的将视为无效报价。折扣率作为最终结算依据,即根据竞价报价折扣率计算报价。以2个月为一个价格周期进行定价,价格以合同生效日大连地区中石油0号柴油市场零售价为商品的基准价格,按照报价折扣率确定当期价格定价单,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执行。
4 、本项目 报价为折扣率。竞价人分别对空调燃料油、厨房用油报折扣率,不接受有选择性报价。折扣率的有效报价范围:0% ≤折扣率≤ 100% ,竞价人所报折扣率不在有效范围的报价无效。折扣率必须为固定的报价(如:90%),不得存在区间值(如95%~90%)。折扣率最多保留1位小数,对于小数点后第二位及之后的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例如:报价折扣率为97.5%时,最终结算单价金额=商品的基准单价×97.5%。采购人以定价日大连地区中石油0号柴油市场零售价为商品的基准价格。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序号 | 交货/服务 内容 | 交货 地点 | 交货 时间 |
1 | 空调燃料油及厨房用油 |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迎客路69号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送达 。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本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 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2 供应商须能开具符合国家税务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意: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任一天)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1份并盖有发票专用章,或税务部门开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 。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竞价项目。
2.4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0年2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注意:须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注意:须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 (注意: 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 (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 “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 本次 竞价。
2.7 ① 供应商 如为油品生产企业。 (注意: 须提供生产厂家的证明材料,要求能够充分证明其具有合法生产权利及生产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采购标的物相关生产许可证或证明等 ) ;
②供应商 如为油品销售企业,须有与生产企业的长期供货合同。 (注意: 须提供油品生产厂家的证明材料,要求能够充分证明其具有合法生产权利及生产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采购标的物相关生产许可证或证明等,以及供应商与油品生产企业的长期 供货合同关键页(合同关键页包括产品名称、数量、金额、双方盖章页、签订日期等)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
2.8 供应商须有储油设施。 (注意: 须提供供应商储油场地的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及现场图片 )
2.9 供应商须具有危险品运输车辆,且危险品运输车辆资质齐全。 (注意: 须提供危险品运输车辆清单及具有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范围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2.10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供应商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竞价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竞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 竞价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竞价文件时间: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4月4日 ;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竞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竞价。
3.2 竞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m
4 、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9时00分 ,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 、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南航明珠大酒店
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迎客路69号
邮编:116033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军,
EMAIL :
6 、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72号
联系人: 夏先生
联系电话:
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部业务管理部(法律合规部)
联系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72号
联 系 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48小时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应在 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 48 小时内 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 止递交响应文件(竞价文件) 24 小时前 提出异议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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