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城东体育综合体及周边基础配套设施PPP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广西
-贺州市
一、项目编号:HZZC2022-G3-020158-YZLZ (招标文件编号:HZZC2022-G3-020158-YZLZ)
二、项目名称:贺州市城东体育综合体及周边基础配套设施(一期)PPP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中铁资本有限公司 (联合体)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雁塔北路1号、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院1号楼1-216室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需解锁、 中铁资本有限公司 (联合体) | 贺州市城东体育综合体及周边基础配套设施(一期)PPP项目 | 2 | 贺州市城东体育综合体及周边基础配套设施(一期)PPP项目拟采购社会资本方。 合作范围:本项目合作范围包括贺州市城东体育综合体项目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达美中路及东环路、江北东路、达美北路、临贺大道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等 5 个子项组成,由社会资本方负责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维护及期满移交。 投融资范围:项目总投资为 139,942.37 万元,其中:工程费89,744.02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 35,031.43 万元(含征地拆迁费 22,773.82),预备费 9,809.40 万元、建设期利息 5,357.52 万元。 投融资结构:(1)股权比例:政府出资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方股权比例为 35%:65%。 (2)项目资本金:总投资的 20%。由政府出资代表与社会资本方按 35%:65%的股权比例以自有资金或等价物的方式出资;资本金在建设期两年内按持股比例出资到位,第一年出资60%、第二年出资40%;首期须在项目公司成立后 30 天内注入金额 3000 万元,甲方根据《国务院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1996〕35 号)等政策法规规定,可采用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等方式出资。(3)融资资金:项目总投资的 80%,111,954 万元,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解决。政府对项目公司的融资,不提供担保函、承诺函等任何形式的举债担保,也不承诺为项目公司的融资承担偿还责任。 合作期满,项目设施(含为项目设施正常运营所必须的各类项目设施、设备、各信息系统、维护手册等)应按照约定无偿移交给实施机构或其指定机构。且项目公司需确保移交的项目设施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等权益或产权约束,亦不得存在任何种类和性质的索赔权。 | 整体合作期 17年,其中,建设期 2 年,运营期15年。 | 2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智慧,蔡华添,张玉香,王小燕,杨红玲 ,李东(采购人代表),黄锦康(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本须知正文第39.2条规定的收费计算标准服务类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即按项目总投资139942.37万元作为计费基数,采购代理收费以收费基准价格下浮20%四舍五入按整收取,总额定为498500.00元由中标社会资本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49.85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 项目编号: HZZC2022-G3-020158-YZLZ
二、 项目名称: 贺州市城东体育综合体及周边基础配套设施(一期)PPP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建安工程费下浮率(%):0% 年投资收益率(%):7% | 需解锁、 中铁资本有限公司 (联合体) |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雁塔北路1号、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院1号楼1-216室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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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 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 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贺州市城东体育综合体及周边基础配套设施(一期)PPP项目 | 贺州市城东体育综合体及周边基础配套设施(一期)PPP项目 | 2 | 贺州市城东体育综合体及周边基础配套设施(一期)PPP项目拟采购社会资本方。 合作范围: 本项目合作范围包括贺州市城东体育综合体项目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达美中路及东环路、江北东路、达美北路、临贺大道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等 5 个子项组成,由社会资本方负责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维护及期满移交。 投融资范围: 项目总投资为 139,942.37 万元,其中:工程费89,744.02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 35,031.43 万元(含征地拆迁费 22,773.82),预备费 9,809.40 万元、建设期利息 5,357.52 万元。 投融资结构: (1)股权比例:政府出资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方股权比例为 35%:65%。 (2)项目资本金:总投资的 20%。由政府出资代表与社会资本方按 35%:65%的股权比例以自有资金或等价物的方式出资;资本金在建设期两年内按持股比例出资到位,第一年出资60%、第二年出资40%;首期须在项目公司成立后 30 天内注入金额 3000 万元,甲方根据《国务院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1996〕35 号)等政策法规规定,可采用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等方式出资。(3)融资资金:项目总投资的 80%,111,954 万元,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解决。政府对项目公司的融资,不提供担保函、承诺函等任何形式的举债担保,也不承诺为项目公司的融资承担偿还责任。 合作期满,项目设施(含为项目设施正常运营所必须的各类项目设施、设备、各信息系统、维护手册等)应按照约定无偿移交给实施机构或其指定机构。且项目公司需确保移交的项目设施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等权益或产权约束,亦不得存在任何种类和性质的索赔权。 | 整体合作期 17年,其中,建设期 2 年,运营期15年。 | 2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智慧,蔡华添,张玉香,王小燕,杨红玲 ,李东(采购人代表),黄锦康(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按本须知正文第39.2条规定的收费计算标准服务类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即按项目总投资139942.37万元作为计费基数,采购代理收费以收费基准价格下浮20%四舍五入按整收取,总额定为498500.00元由中标社会资本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985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
黄卫萍、莫秀群、刘晋荣、唐谓琳、冯远辉、李超越、李静、钟建明、刘有运、陈杰、程柳朋、李雄强、温庆华、许万年、钟子文、邹富维、韦冬、陈宁、莫炳芳
2、中标社会资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李学民(需解锁)、方文胜(中铁资本有限公司)
3、中标社会资本主要中标条件
(1)项目总投资为 139,942.37万元。
(2)回报机制: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运营期内,实施机构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向项目公司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贺州市八步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地 址:贺州市八步区人民路15号
联系方式: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需解锁
地 址:需解锁(贺州市八步区翔云街87号金丰大厦5层)
联系方式: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洁华、需解锁、罗云骏、康瀞予
电 话:需解锁
1、2
2、招标文件
需解锁
2023年4月3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贺州市八步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需解锁
地 址:详见公告正文
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瀞予
电 话: 详见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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