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袁州区重点绩效评价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江西
-宜春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阳光-YG2023-0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袁州区重点绩效评价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3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1:
本项目第二章19.10政府采购评分表及说明中技术评分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更正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20 分):以袁州区水利局部门整体评价为例,各投标人写出具体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应体现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进度和人员安排等内容,要包含评价思路、评价对象、评价方法、评价指标体系、评价应用等方面),从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完整性、有效性等方面进行打分,最优者得20 分,良好得 15分,一般得 10 分,较差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
评审依据: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进行打分。
更正事项2:
本项目第二章19.10政府采购评分表及说明中技术评分服务质量保障方案更正为服务质量保障方案(10分):根据投标人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服务质量保障方案(包括:①服务质量管理制度;② 服务质量管理措施;③服务质量管理目标)进行打分;方案优且符合采购需求、无缺项且无缺陷的得 10分;方案内容良好得7分;方案内容一般得4分,方案内容较差且有缺陷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评审依据: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质量保障方案进行打分。
更正事项3:
本项目第二章19.10政府采购评分表及说明中商务评分人员配置第一条评价组组长:拟派评价组组长具备注册会计师或高级职称的得 4 分,具备注册会计师或中级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更正为拟派评价组组长具备注册会计师或高级职称的得 4 分,中级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
评审依据: 提供身份证、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职称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进行佐证,未提供不得分。
其它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4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春市袁州区财政局
地址:袁州大厦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明月北路青云名仕花苑B栋11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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