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银川市公交公司新旧运营车辆、辅助车辆及租赁公司轿车保险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宁夏
-银川市
项目概况
银川市公交公司新旧运营车辆、辅助车辆及租赁公司轿车保险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DS采招字2023-021号
项目名称:银川市公交公司新旧运营车辆、辅助车辆及租赁公司轿车保险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16.54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16.54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银川市 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车辆保险采购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分 别为:
采购项目 | 采购标段 | 数量(台)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银川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车辆保险采购项目 | 一标段 | 954 | 车辆保险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274.53 | 其中:119台辅助车辆承保强制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租赁公司60台轿车承保强制险及商业险(包含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意驾险),老旧运营车辆692台,新运营车辆83台,承保强制险及承运人险。 |
二标段 | 742 | 199.91 | 其中:老旧运营车辆675台,新运营车辆67台,承保强制险及承运人险。 | ||
三标段 | 523 | 142.1 | 其中:老旧运营车辆473台,新运营车辆50台,承保强制险及承运人险。 | ||
数量合计: | 2219 | 预算合计: | 616.54万元 |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中标车辆保险期终止结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 投标活动,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 信 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 建 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 银 川 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
(采) 发【 2022 】 27 5 号) 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 明 函》,对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 监狱企业视同 为小型、微 型 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 , 对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 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 除 后的价格 参 与评审。( 3 ) 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 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 (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 金 额,在 取得政府 采 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 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 》(宁财规发【 2019 】 8 号) 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 4 ) 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环保标志产品。( 5 ) 根据宁财 (采) 发 【 2021 】 22 号《自治区采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相关事项 的 通知》,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
的,允 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授权的基础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如投标 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 证 (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信用 查询记录 (须在“信用中国”和“中国”)分别截图并加盖公 章,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被列入 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4)供应商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资格承诺函;(5) 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承诺函;(6) 提供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7) 投标 人必须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具有保监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8) 本项目同一个保险公司仅允许保险公司总公 司或其一个分 (支) 公司参加,分公司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总公司的授权以及承 担相应民事责任能力的承诺。4.其他要求:投标单位可以参与所有标段投标,但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若同一个投标单位在前一个标段中标后,必须放弃之后标段的中标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31日 至 2023年04月10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网
方式:电子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服务中心:投标人须使用 CA 锁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网—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须使用 CA 锁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 进入本项目,按要求准时参加线上开标会议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银川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民悦街 8 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北大街211号西部花园C6二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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