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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桂新区第三期路网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更正公告

广西

-

桂林市

发布时间:2023-03-29变更公告
业主单位
桂林新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 临桂新区第三期路网(万平路北延长线、平桂路南延长线、海吉星一路、会展北路、万青路)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二、项目招标编号: E4503002826003347001

三、项目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3月1 4 日

四、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市临桂新区公园北路

联系人:王文清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市秀峰区中隐路60号旺泰商业综合楼3幢第三、四层

项目联系人: 梁工

联系电话:

六、 网上查询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9000/、中国市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发布 。

**
**

七、更正事项及内容:

序号

更正项目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招标公告:项目名称

桂新区第三期路网(万平路北延长线、平桂路南延长线、海吉星一路、会展北路、万青路)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工程总承包

临桂新区第三期路网(万平路北延长线、平桂路南延长线、海吉星一路、会展北路、万青路)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2

招标公告“ 2.2招标范围

2.2招标范围:

2.2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依据拟建项目已批复的初步设计、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完成后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跟踪服务;施工包含施工图纸的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通信工程、交通工程、污水工程、雨水工程、燃气工程及绿化工程等附属工程。

3

招标公告“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无资质要求【备注:已经取消资质要求的项目承包类型选无资质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无资质要求【备注:已经取消资质要求的项目承包类型选无资质要求】☑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备注:1、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控制价2亿元及以上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施工企业与区外建筑业施工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最高的企业计取;3、/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

4

招标公告“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  / 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和 道路和桥梁工程 专业 高 级职称。【备注:涉及市政道桥专业等尚未实行注册制的设计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要求即可】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 / 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和 (1)持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和(2)道路和桥梁工程专业或给排水专业高级职称 。【备注:涉及市政道桥专业等尚未实行注册制的设计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要求即可】

5

招标公告“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9000/、(当地交易中心网站及全国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网站)(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 、 广西壮族自治区 zfcg.gxzf.gov.cn 上发布)。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9000/、中国市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6

评分办法

2.1.1(2)

形式评审标准【技术标形式评审】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删除此条评审内容。

7

评分办法 2.1.3资格评审标准

☑有限数量制 (一) 企业情况(或联合体)(满分25分)

(1) 资质条件(满分15分):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得 15 分。

(2) 考核期内在建或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满分10分):

1) 施工业绩:2020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承接的市政工程类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金额8000万元及以上),每个项目得5分。(注:要求提供项目业绩一览表(格式自拟),已完成类似项目以录入“桂建云”系统信息为准,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在建类似工程只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或合同原件扫描件)。

2)设计业绩:2020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当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的市政工程类设计业绩(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含)及以上)每个项目得5分。

(注: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EPC 或 DB总承包业绩:2020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在建或承揽过单项合同造价在10000万元及以上的已完工或在建的 EPC或DB总承包工程项目或承揽过合同金额1000万元(含)以上的EPC类设计项目,每个业绩得5分。(注:只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或合同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一) 企业情况(或联合体)(满分25分)

(1) 资质条件(满分5分):投标人同时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得5分。

(2) 考核期内在建或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满分20分):

(1)总承包业绩: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完成过合同金额25000万元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及单条道路建安费10000万元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总承包项目,每项得10分;(注:已完工项目以竣工验收证书日期为准,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证书原价扫描件,证明资料不齐全或部分无效不得分。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成员提供均可。)

(2)施工业绩: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完成过合同金额25000万元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及单条道路建安费10000万元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项目每项得 10 分;(注:已完工项目以竣工验收证书日期为准,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证书原价扫描件,证明资料不齐全或部分无效不得分。)

(3)设计业绩:2020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当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的市政工程类设计业绩(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含)及以上)每项得5分。

注: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不能提供的不得分。

8

评分办法

2.1.3资格评审标准

一、施工单位企业信誉实力: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该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起3年内使用母公司诚信综合评价分;2、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施工企业与区外建筑业施工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控制价2亿元及以上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等项目投标的,联合体诚信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情况,联合体中施工企业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成员中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最低的企业认定;3、 / ):

施工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50 %((取50%-1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根据实时公布的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50 %(取5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备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100%,具体权重由各设区市在比例范围内在发出招标文件前自行决定,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 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系统自动读取,评委在“桂建云”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核实。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信用建设公示栏目中查询,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工作日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考评系统中,评定为“一等”的企业得 100 分(百分制),评定为“二等”的企业得 60 分(百分制 ),评定为“三等”的企业或在市住建考评中无信用行为信息记录的企业得 0 分(百分制)中查询。

二、设计企业信誉实力: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1、联合体中设计企业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成员中设计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最低的企业认定;2、  /  。):

设计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100 %(取50%-1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根据实时公布的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0%(取5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备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100%,具体权重由各设区市在比例范围内在发出招标文件前自行决定,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

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系统自动读取,评委在“桂建云”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核实。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                       中查询。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80%×施工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20%×设计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由招标人勾选)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70%×施工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30%×设计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由招标人勾选)

一、施工单位企业信誉实力: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该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起3年内使用母公司诚信综合评价分;2、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施工企业与区外建筑业施工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控制价2亿元及以上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等项目投标的,联合体诚信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情况,联合体中施工企业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成员中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最低的企业认定;3、 / ):

施工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100 %((取50%-1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根据实时公布的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0 %(取5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备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100%,具体权重由各设区市在比例范围内在发出招标文件前自行决定,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 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系统自动读取,评委在“桂建云”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核实。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 / 中查询。

二、设计企业信誉实力: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1、联合体中设计企业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成员中设计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最低的企业认定;2、  /  。):

设计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100 %(取50%-1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根据实时公布的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0%(取5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备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100%,具体权重由各设区市在比例范围内在发出招标文件前自行决定,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

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系统自动读取,评委在“桂建云”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核实。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                       中查询。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80%×施工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20%×设计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由招标人勾选)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70%×施工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30%×设计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由招标人勾选)

9

评分办法

2.1.3资格评审标准

(三)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满分20分)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职称(满分10分):具备中级技术职称的得5分,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的10分;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满分10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10 分。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获奖情况(如有):

(三)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满分20分)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职称(满分10分):具备中级技术职称的得5分,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 10分;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满分10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的得 10 分。

10

评分办法

2.1.3资格评审标准

(四) 项目设计负责人、施 工项目经理情况(满分 15分)

(2)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资格(满分7分):

①设计负责人具有道路和桥梁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分;

(四) 项目设计负责人、施 工项目经理情况(满分 15分)

(2)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资格(满分7分):

设计负责人 具有 (1)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和(2)道路和桥梁工程专业或给排水专业高级职称 得2分;

11

评分办法

2.2.4(4)商务标(满分分值权重45 %)

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

一、施工单位企业信誉实力: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该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起3年内使用母公司诚信综合评价分;2、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施工企业与区外建筑业施工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控制价2亿元及以上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等项目投标的,联合体诚信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情况,联合体中施工企业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成员中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最低的企业认定;3、 / 。)

施工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50 %(取50%-1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根据实时公布的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50 %(取5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

【备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100%,具体权重由各设区市在比例范围内在发出招标文件前自行决定,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

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系统自动读取,评委在“桂建云”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复核。

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信用建设公示栏目中查询,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工作日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考评系统中,评定为“一等”的企业得 100 分(百分制),评定为“二等”的企业得 60 分(百分制 ),评定为“三等”的企业或在市住建考评中无信用行为信息记录的企业得 0 分(百分制) 中查询。

二、设计企业信誉实力: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1、联合体中设计企业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成员中设计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最低的企业认定2、 /  。):

设计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100 %(取50%-1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根据实时公布的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0 %(取5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备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100%,具体权重由各设区市在比例范围内在发出招标文件前自行决定,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

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系统自动读取,评委在“桂建云”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核实。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 / 中查询。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80%×施工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20%×设计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由招标人勾选)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70%×施工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30%×设计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由招标人勾选)

一、施工单位企业信誉实力: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该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起3年内使用母公司诚信综合评价分;2、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施工企业与区外建筑业施工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控制价2亿元及以上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等项目投标的,联合体诚信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情况,联合体中施工企业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成员中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最低的企业认定;3、 / 。)

施工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100 %(取50%-1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根据实时公布的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0 %(取5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

【备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100%,具体权重由各设区市在比例范围内在发出招标文件前自行决定,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

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系统自动读取,评委在“桂建云”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复核。

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 / 中查询。

二、设计企业信誉实力: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1、联合体中设计企业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成员中设计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最低的企业认定2、 /  。):

设计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100 %(取50%-1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根据实时公布的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0 %(取5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备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100%,具体权重由各设区市在比例范围内在发出招标文件前自行决定,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

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系统自动读取,评委在“桂建云”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核实。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 / 中查询。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80%×施工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20%×设计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由招标人勾选)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70%×施工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30%×设计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由招标人勾选)

12

评分办法

2.2.4 (3)资信业绩

(满分分值权重 20 %)项目业绩(60

(1) 总承包(EPC) 或 DB 总承包业绩(满分30分):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在建或承揽过单项合同造价在10000万元及以上的已完工或在建的EPC或DB总承包工程项目或承揽过合同金额 1000万元(含)以上的EPC类设计项目,每项得5分;

(2)施工业绩(满分10分):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在建或承揽过合同金额80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工程类施工项目,每项得 5 分;

(3)设计业绩(满分20分 ):2020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当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的市政工程类设计业绩(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含)及以上)每项得5分。

注: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不能提供的不得分。

(1)总承包业绩(满分30分):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完成过合同金额25000万元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及单条道路建安费10000万元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总承包项目,每项得10分;(注:已完工项目以竣工验收证书日期为准,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证书原价扫描件,证明资料不齐全或部分无效不得分。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成员提供均可。)

(2)施工业绩(满分10分):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完成过合同金额25000万元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及单条道路建安费10000万元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项目每项得 10 分;(注:已完工项目以竣工验收证书日期为准,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证书原价扫描件,证明资料不齐全或部分无效不得分。)

(3)设计业绩(满分20分 ):2020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当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的市政工程类设计业绩(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含)及以上)每项得5分。

注: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不能提供的不得分。

13

评分办法 2.2.4(3)资信业绩

(满分分值权重 20 %)拟投入本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情况(40

(2)项目设计负责人(满分8分) :1)具备道路与桥梁工程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得6分;2)具备注册道路工程师的得2分;

(2)项目设计负责人(满分8分) :1) 具有 (1)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和(2)道路和桥梁工程专业或给排水专业高级职称 的得6分 ;2)具备注册道路工程师的得2分;

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以上相关更正内容的均按此次更正后的内容执行,其它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招标人:新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2023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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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帆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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