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店乡人民政府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
辽宁
-大连市
项目概况
阎店乡人民政府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RDL-CS-2023-05
项目名称:阎店乡人民政府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9.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门窗改造、窗台板改造。更换供暖管线、暖气片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自有人员,无不良记录,无在建项目。(3)截至项目评审开始前,经“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辽宁”网站、“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31日 至 2023年04月07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一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1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一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经理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等上述材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一套,经资格初审(仅限于购买采购文件)合格后可购买采购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磋商小组审议结果为准。售后不退。本项目设有招标控制价,于开标前三天公布,最高限价以公布的招标控制价为准,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瓦房店市阎店乡人民政府
地址:瓦房店市阎店乡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瓦房店市五四路1-1号
联系方式:王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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