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园林绿化维护中心宁乡市2023-2025年重要节点绿化景观打造项目澄清公告
湖南
-长沙市
宁乡市园林绿化维护中心宁乡市2023-2025年重要节点绿化景观打造项目澄清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3-28 浏览量:
| 项目名称 | 宁乡市2023-2025年重要节点绿化景观打造项目 | ||
| 项目编号 | CSCG20230184 | ||
| 交易分类 | 服务类 | 所属管辖范围 | 宁乡市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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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SCG2023018 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宁乡市2023-2025年重要节点绿化景观打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3-03-16
二、澄清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方式:澄清
澄清内容:
1.质疑内容1、宁乡市2023-2025年重要节点绿化景观打造项目招标文件商务评审序号、企业信誉:1)投标人自2020年以来获得过省园林绿化协会颁发的信用等级 AAA级5分、AA级3分、A级1分;2)投标人自2020年以来所承接的绿化养护项目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园林绿化协会或建设部门颁发的优质(优良)工程荣誉证书的,提供一个计2分,市级的,每提供一个计1分;本项最多计4分;同一项目不重复,3)投标人自2020年以来获得过政府或部门颁发的扶贫、募捐等社会贡献方面的相关荣誉,市级以上(含市级)荣誉的计2分,县级荣誉的计1分,本项最多计2分,不重复计分。这三条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4点:以特定行政区域或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第8点:以其他不合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以上三点都出现在湖南省财政厅及长沙市财政局因条款设置不合理的处罚决定书案列。
回复:已修改,详见更正公告。
2.质疑内容2、商务评审第五条:现场踏勘: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6.1款,明确不组织踏勘却在评审中要求把现场踏勘作为加分标准(提供业主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很明显的排斥潜在投标人。违反了长沙市财政局(长沙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第十条: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标准;第十一条:以其他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回复:已修改,详见更正公告。 **
** 3 .质疑内容 3、商务评审第四条:人员配备: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书的,计2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20条第4点:以特定行政区域或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第8点:以其他不合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书由湖南省园林协会颁发,且该协会属于社会团体,与湖南省民政厅主管单位脱钩,只有入了会的公司才能够办理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书,存在设置不合理加分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
回复: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书是由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湖南省园林绿化协会组织对全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项目管理人员进行的培训考核证明。依照湘建城函 [2015]68号文,湖南省自2015年5月1日起,全省统一启用该证书。评分条件依于本项目采购需求合理设置不存在超范围设置不合理评分条件的行为,且经过市场调查大多数的潜在供应商具备本证书;该评分条款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文件规定。
澄清 事项 | 澄清前时间 | 澄清后时间 |
开标时间 | 2023-04-07 09:00 | 2023-04-14 09:00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3-04-07 09:00 | 2023-04-14 09:00 |
保证金缴纳时间 | 2023-04-07 09:00 | 2023-04-14 09:00 |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本澄清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澄清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澄清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澄清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宁乡市园林绿化维护中心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玉潭中路第二办公区
联系人:高俊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宁乡市花明北路67号三楼
联系人:
邮 编: 410600
电 话:
监管部门名称:宁乡市政府采购事务中心
行政监管负责人:石林
行政监管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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