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明溪县税务局展厅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
-三明市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明溪县税务局展厅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1169号F幢1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0日 09点1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ZB2023-MX002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明溪县税务局展厅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最高控制价 | 主要技术规格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1 | 1-1 | 国家税务总局明溪县税务局展厅设备采购项目 | 1项 | 1 60万 元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国家税务总局明溪县税务局 | 合同签定生效后90个日历日内 |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三证合一,仅需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3)投标人须提供参与本次招标活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承诺函》(4)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查询并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件(或截图);(6)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8日 至 2023年04月0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1169号F幢105室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0日 09点1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0日 09点10分(北京时间)
地点:明溪县行政服务中心八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明溪县税务局
地址:明溪县河滨北路11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1169号F幢105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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