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市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至2024年消防食材配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咸阳市
项目概况
兴平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至2024年消防食材配送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咸阳市秦都区秦 皇南路大秦御港城 10号楼18层1806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 3 年 04 月 10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THLH(F)-202 3 -0 08
项目名称: 兴平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至2024年消防食材配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750838.00 元
最高限价(如有): 750838.00 元
采购需求: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 (元) | 最高限价 (元) |
1-1 | 其他服务 | 兴平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至2024年消防食材配送项目 | 1(年) | 详见采购文件 | 750838.00 | 750838.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年。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 1( 兴平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至2024年消防食材配送项目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7)《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 2 )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
( 3 )财务要求:提供 20 21 年以来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自 202 2 年 6 月 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 5 )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自 202 2 年 6 月 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 6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7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8 )供应商不得为 “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
( 9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磋商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 3 年 03 月 28 日至 202 3 年 04 月 03 日,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3: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咸阳市秦都区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 10号楼18层1806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 3 年 04 月 10 日 09 时 30 分 00 秒(北京时间)
地点:咸阳市秦都区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 10号楼18层1806室纸质文件递交 。
五、开启
时间: 202 3 年 04 月 10 日 09 时 30 分 00 秒(北京时间)
地点:咸阳市秦都区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 10号楼18层18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领取文件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采购。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兴平市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兴平市槐里路大成街 26号
联系方式: 武队长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咸阳市秦都区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 10号楼18层1806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 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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