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福建
-莆田市
项目概况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东园西路758号世全兴安名城C城5号楼2梯3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0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TLY-CS-2023009
项目名称: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服务标的 | 服务期限 | 品目预算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 | 1-1 | 食堂 餐饮服务 | 1年 | 390000.00元 | 餐饮业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本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明细 描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许可证 供应商必须具有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7日 至 2023年04月0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东园西路758号世全兴安名城C城5号楼2梯304室
方式:上门报名或邮箱报名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东园西路758号世全兴安名城C城5号楼2梯304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0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东园西路758号世全兴安名城C城5号楼2梯3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书、经办人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材料须加公章。
2、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莆田农商行行政服务中心支行
银行账号:9040210030010000030455
3、购买采购文件、中标服务费账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城厢支行
银行账号:350502393
4、公司邮箱: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东园西路758号世全兴安名城C城5号楼2梯304室
联系方式:小傅、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傅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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