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区导诊台、专家公寓物品及窗帘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安徽
卢氏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区导诊台、专家公寓物品及窗帘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CJZX2023002)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
一、招标条件
本卢氏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区导诊台、专家公寓物品及窗帘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9.6万元,招标人为卢氏县妇幼保健院。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卢氏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区导诊台、专家公寓物品及窗帘采购项目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卢氏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区导诊台、专家公寓物品及窗帘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卢氏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区导诊台、专家公寓物品及窗帘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信誉良好;
供应商出具无行贿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
提供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供应商须自行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页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1月09日08时00分到2023年01月11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2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卢氏办公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12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卢氏办公室
七、其他
一、采购项目名称:卢氏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区导诊台、专家公寓物品及窗帘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CJZX2023002
三、项目预算金额:¥296000.00元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小微企业扶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五、项目基本情况(包括数量、规格描述等):
1、采购人:卢氏县妇幼保健院
2、项目名称:卢氏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区导诊台、专家公寓物品及窗帘采购项目
3、项目编号:CJZX2023002
4、采购预算:¥296000.00元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采购内容:卢氏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区导诊台、专家公寓物品及窗帘采购;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7、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8、质量要求:合格
9、供货地点:卢氏县妇幼保健院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
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信誉良好;
供应商出具无行贿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
提供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供应商须自行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页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竞争性谈判实行资格后审;
开标时需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以供审查。
七、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1.时间:2023年01月09日至2023年01月11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卢氏办公室
3.方式:现场获取
4.售价:300元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01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卢氏办公室
九、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01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卢氏办公室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河南省电子》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卢氏县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许
电话:
地址:卢氏县靖华东路
2.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紫荆山路61号8层806号
联系人:
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卢氏县妇幼保健院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卢氏县妇幼保健院
地址:卢氏县靖华路东段
联系人:许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紫荆山路61号8层806号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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