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技师学院军事化管理团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
-和田地区
项目概况:
和田技师学院军事化管理团队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和田:8081/)及新疆政府采购查阅本项目公告,并在和田:8081/)该项目采购公告 ( 下方“” ) 获取采购文件(否则将不能顺利缴纳保证金),并于 2023 年 4月4日11 点 00 分 (北京时间)前 递 交 (上传)投标 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TBJZFCG(2023CS)002
项目名称: 和田技师学院军事化管理团队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 磋商
预算金额: 140 万元
最高限价: 140 万元
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 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单位 | 简要描述 | 备注 |
1 | 和田技师学院军事化管理团队采购项目 | 和田技师学院 军事化管理团队采购项目 | 1 | 140 | 年 | 军事化管理团队服务 |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合同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 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①“信用中国”网站;②中国 ; 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现场查询,招标文件中无需提供)。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3 年3月24日至2023年4月4日 (开标前均可获取)。
2.地点: 和田:8081/)及 新疆政府采购。
3.方式:在和田网 :8081/), 该项目采购公告下方点击“”注册账号登录后获取采购文件(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手册)。
注意事项:(1)当投标单位无法及时办理CA锁时,投标单位可直接办理标证通(移动数字CA证书),无需到场或邮寄即可发证。办理地址: .html。
(2)投标单位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CA -办事指南) ,通过 CA 数字证书登陆和田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和田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采购文件。。
(3)请在和田:8081)登录后,进行采购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获取栏目。
(4)售价:0元
四、投标文件提交及开启
1.截止时间: 2023年4月4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和田:8081/)
(供应商操作手册)
3.开标时间:2023年4月4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采用“不见面”开标,在开标前10分钟登录和田:8081/)“不见面”交易大厅签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日历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1.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中心在“和田:8081/)与新疆政府采购发布的澄清变更公告。
2.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采购文件 及有关资料,《竞争性磋商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供应商可自主选择使用实体CA或移动数字证书)
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相关事宜
3.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 操作手册》 。
3.2保证金金额:10000元
3.3若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将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3.4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内日退还。
4.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400-998-0000
特别提示:
1 、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 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40% 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 。
2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20% (工程项目为 6%~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6%~10% 作为其价格分。
3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40% 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6% (工程项目为 2%~4%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2%~4% 作为其价格分。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和田技师学院
地 址: 和田市阿和公路66号
联 系 人: 吾 先生
联系方式:
2.集中采购机构信息
名 称: 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中心
地 址: 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人
联 系 人: 陈女士
联系电话:
4.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和田地区 财政局 政府采购管理科
联 系 人: 张 先生
联系方式:
地 址: 和田市 屯垦东 路1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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