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淮区人民检察院安保外包服务采购公告
江苏
-南京市
项目概况
秦淮区人民检察院安保外包服务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85号江虞宾馆406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4 月4日14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SZZC-JC-2023004
1.2 项目名称: 秦淮区人民检察院安保外包服务
1.3 项目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1.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5 预算金额:47万元/年
1.6 最高限价: 47 万元/年
1.7 采购需求: 秦淮区人民检察院需采购安保服务,人员要求为7名,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8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2023年4月11日到2026年4月10日),合同一年一签。
1.9 本项目是否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否。
1.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供应商 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 一 )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二 ) 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 三 )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4)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2.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无
2.4 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 供应商 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 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8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审结束后,通过“中国”、“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 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 时间: 2023年3月24日 至 2023年3月30日 ,每天上午 9:00 至 11:30 ,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85号江虞宾馆406室
3.3 方式:投标申请人授权代理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装订成册2份前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85号江虞宾馆406室现场获取磋商文件。
3.4 磋商文件服务费每套100元(现金),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 响应文件接受开始时间: 2023 年4月4日14点00分 (北京时间)
4.2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3 年4月4日14点30分 (北京时间)
4.3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85号江虞宾馆401室
4.4 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供应商应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1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五、开启
5.1 时间: 2023 年4月4日14点30分 (北京时间)
5.2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85号江虞宾馆4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 本项目在 南京公共 采购信息网、网站发布公告。
7.2 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7.3 磋商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出席。
7.4 供应商应当从招标代理机构合法获得磋商项目的磋商文件。
7.5 勘察现场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
7.6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或“ 南京公共 采购信息网”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两天前办理。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备注:
(1)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 经核验 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2)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二、申请人资格要求全部证明材料:
1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 )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
3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7.7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南京市虎踞南路31号
联系方式: 、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85号江虞宾馆406室
联系方式:、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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