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2023年国有林场场部基地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
-平凉市
静宁县2023年国有林场场部基地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静宁县国有林场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平凉市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03-30 23:55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NJY2023ZC-152
项目名称:静宁县2023年国有林场场部基地设施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78.1(万元)
最高限价:78.1(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位于静宁县国有林场场部院内,拟对场部院坪新建硬化、基础维修2720平方米,暖气改造(拆除地砖、重新铺装)210平方米,暖气管道维修(进水、出水双向管道)360米,改造提升档案室1间72平方米。具体如下:对场部院坪新建硬化、基础维修 2720 平方米,面层结构采用18 厘米厚混凝土面层+30厘米厚天然砂砾垫层(塌陷部分采用3:7灰土回填);对静宁县国有林场1#、2#业务用房暖气改造210平方米,拆除并重新铺装地砖,同时安装地暖盘管;更换DN32 采暖进水、出水双向管道360 米;改造提升档案室 72 平方米,共拆除隔墙67.2平方米,铺设地砖72平方米,矿棉板吊顶72平方米,竹木纤维板墙面89.16平方米,安装灯具2套、开关1套、插座1套,更换门 6.48 平方米、窗 12.96 平方米,设置配电箱1套。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4.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4.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03-24 至 2023-03-30 ,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 ,下午 12:00 至 23:59
地点:平凉市网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平凉市网点击该公告页面的“我要投标”并登录平凉市电子服务系统免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03-30 23:55
地点:平凉市中心静宁县分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04-03 15:00
地点:平凉市中心静宁县分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①平凉市中心静宁县分中心
②信用中国”网站
③中国政府采购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静宁县国有林场
地 址: 静宁县城关镇东环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城关镇中街教育局家属楼四单元301室商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贾红平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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