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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军区艾家镇千里长江绿色廊道综合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湖北

-

宜昌市

发布时间:2023-03-21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宜昌市点军区艾家镇人民政府

1 、招标条件

点军区艾家镇千里长江绿色廊道综合整治项目已由宜昌市点军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点发改审批【 2022 】 10 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昌市点军区艾家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工程采用工程总承包( EPC )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点军区艾家镇千里长江绿色廊道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EPC )

2.2 项目概况:护岸工程、植被恢复及景观绿化工程、道路工程、广场工程等

2.3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艾家镇双溪口渡口至罗镜滩码头

2.4 招标范围:对本项目(一期)工程采用 EPC 模式建设,包括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完成结(决)算、工程保修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

2.4.1 设计范围:进行所有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达到施工要求,同时应在完全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深化设计方案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发包人控制目标,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深化及设计变更等。

2.4.2 施工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负责施工、验收以及质保期内的质量保修服务。

2.5 履约期限:总工期 150 日历天。施工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下达的开工令为准。设计单位在签订合同后 30 日历天内提交全部设计施工图。

2.6 质量要求:

2.6.1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设计深度应能满足指导各专业施工的要求并能通过,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2.6.2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CJJ/T275-2018 )合格等级,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

3.1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方)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2.1 设计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市政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2.2 施工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安全生产许可证须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

3.4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时必须是联合体牵头方人员)必须具有以下要求:

3.4.1 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4.2 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4.3 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满足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的情况下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3.5 投标人 ( 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 ) 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 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 ;

3.6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

3.6.1 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证书及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6.2 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 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 [ 《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 ( 试行 ) 》第九条情况除外 ] 。

3.7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 ( 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

3.8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各 1 人;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至少配备 1 人);其中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

3.8.1 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具备相应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8.2 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 C3 (综合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9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方)资格审查所要求人员都须提交社保缴费证明(上传 2023 年 1 月至 3 月人员社保缴费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本单位或其分公司,因退休无法提供社保的上传退休证及返聘合同);

3.10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方)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

3.11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的施工类“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等级须为 B 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宜昌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 A 级,诚信分值计为 100 分。

3.12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3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体投标时各方成员均应为中小微企业,并出具对应行业《中小企业声明函》。。

3.1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3.14.1 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应超过 2 家 , 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

3.14.2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14.3 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3.14.4 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3.14.5 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3.14.6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3.14.7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15 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实行网上招标文件。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招标文件时间为 2023 年 03 月 22 日至 2023 年 04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 、投标保证金

5.1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 、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04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CA 数字证书或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6.2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 、开标会

7.1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点军区中心开标厅(宜昌市点军区江南大道 53 号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开标室)组织网上开标。

7.2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或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 、信息发布开始时间: 2023 年 03 月 21 日

9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宜昌市点军区信息网( )、湖北省( )。

10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昌市点军区艾家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点军区艾家镇刘家村六组

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夷陵区发展大道 109 号

日期: 2023 年 03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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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帆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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