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堡化工新材料北部片区供热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河北
-唐山市
南堡化工新材料北部片区供热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堡化工新材料北部片区供热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河北唐山南堡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南开审批投资核字【2023】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市南堡开发区热力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银行贷款+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唐山市南堡开发区热力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南堡化工新材料北部片区供热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2.1.2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南堡经济开发区。 2.1.3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南堡化工新材料北部片区供热管网,结合园区规划路网,沿规划道路(横一道、横二道、横三道、通达路、纵一路、希望路)铺设蒸汽管网(DN200)合计27700.00米,铺设热水管网(DN200)合计29625.00米。 2.1.4总服务周期:18个月,其中设计周期2个月,施工工期16个月。 2.1.5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国家规范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包括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全部内容,并配合甲方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手续、施工许可手续及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至少具备一项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人独立投标时,应提供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中至少一方应提供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项目是指:近三年内(2020年3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的总投资额或施工费不小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市政热力工程业绩。
3.1.2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未被列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zfcxjst.hebei.gov.cn/)严重失信名单。 (5)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未被“中国”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资格,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执业信用不良行为记录或不良行为记录已修复;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人不得擅自更换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资格;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本),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人不得擅自更换拟派驻本工程的施工负责人; (4)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是指:近三年内(2020年3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的总投资额或施工费不小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市政热力工程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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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成员应签订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附于投标文件中;(4)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5)联合体的成员应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6)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8)除联合体协议约定外,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3-17 09:00至2023-03-23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4-10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河北省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已在河北省服务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其中河北省CA 证书互认平台任一家CA(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山西吉大CA:400-653-0200;联通CA:;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惠招标”招标文件。)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唐山市南堡开发区热力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址: | 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南堡经济开发区 | 地址: | 河北省唐山市高新区建设北路152号时代中心A座1908室 |
| 邮编: | 063305 | 邮编: | 050000 |
| 联系人: | 贾磊 | 联系人: | 高宏宇 |
| 电话: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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