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叠彩区建干北路拆迁安置房项目更正公告
广西
-桂林市
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桂林市叠彩区建干北路拆迁安置房项目(二期)
二、项目招标编号:E4503002826002772001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2月24日
四、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 | 更正前 | 更正后 |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满分分值权重( 20 %)【备注:招标项目如为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项目则须计入此分,其他工程由招标人自行决定是否参照执行。】 |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 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 该 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起3年内使用母公司诚信综合评价分;2、 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控制价2亿元及以上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项目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认定); 施工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40 %(招标控制 价 1 亿元以上取 50%-100%,1亿元以下取 40%-1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根据实时公布的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60 %(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 50%-0%,1亿元以下 6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 【备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100%,具体权重由各设区市在比例范围内在发出招标文件前自行决定,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 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系 统自动读取,评委在“桂建云”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核实。 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广西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信用建设公示栏目中查询,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工作日桂林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考评系统中,评定为 “一等”的按百分制得 100 分 , 评定为 “二等”的按百分制得 20 分 ,评定为“三等”或在桂林市住 建考评中无信用行为信息记录的 按百分制得 0 分 。 |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 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 该 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起3年内使用母公司诚信综合评价分;2、 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控制价2亿元及以上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项目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认定); 施工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90 % (招标控制 价 1 亿元以上取 50%-100%,1亿元以下取 40%-1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根据实时公布的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10 % (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 50%-0%,1亿元以下 6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 【备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100%,具体权重由各设区市在比例范围内在发出招标文件前自行决定,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 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系 统自动读取,评委在“桂建云”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核实。 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广西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信用建设公示栏目中查询,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工作日桂林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考评系统中,评定为 “一等”的按百分制得 100 分 , 评定为 “二等”的按百分制得 60 分, 评定为“三等”或在桂林市住 建考评中无信用行为信息记录的 按百分制得 30 分。 |
投标文件的提交时间 | 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提交,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3月21日09时30分。 | 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提交,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4月3日09时30分。 |
请按以上更改内容执行,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改内容均作相应调整,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桂林市叠彩基础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
地址:桂林市秀峰区红岭路金桂大厦 10 层
联系人:阳工
联系电话: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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