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建安水务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安区环保装备与服务产业园展厅工程-采购公告
河南
-许昌市
建安政采竞磋商字〔 2022 〕 2 号
许昌建安水务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安区环保装备与服务产业园展厅工程(三次)(不见面开标)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建安区环保装备与服务产业园展厅工程(三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平台(河南省·许昌市)》( )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建安政采竞磋商字〔 2022 〕 2 号。
2 、项目名称 :建安区环保装备与服务产业园展厅工程(三次)。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预算金额: 942688.06 元(自筹资金)。
最高限价: 942688.06 元。
序号 | 包号 | 包的名称 | 包预算 (元) | 包最高限价 (元) | 是否专门面 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 (元) |
1 | 建安政采竞磋商字 〔 2022 〕 2 号 | 第一标段 | 942688.06 | 942688.06 | 是 | 942688.06 |
5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6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 20 日历天。
7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8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4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供应商;“中国”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站(chinanpo.mca.gov.cn)严重违法失信社会组织。
三、获取磋商文件
1. 时间: 2023 年 3 月 15 日至 2023 年 4 月 10 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 ,下午 12:00 至 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全国平台(河南省·许昌市)》( )
3. 方式:在线。
4. 售价: 0 元。
四、 响应文件提交
1. 时间: 2023 年 4 月 10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 地点:加密电子响应文件( .file 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通过《全国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成功上传。
五、响应文件开启
1. 时间: 2023 年 4 月 10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 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网上开标方式,请响应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进入系统( :8088/ggzy/ )——点击“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在系统操作导航栏点击“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进行解密开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河南省》、 《中国》、 《许昌市》、《全国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准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许昌建安水务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许昌市建安区兴业大厦 8 楼
联 系 人:郅向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名 称:
地 址:许昌市建安区镜水路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许昌建安水务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15 日
温馨提示: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注意以下事项。
1、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提前自行联系 CA 服务机构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并进行电子签章。
2、 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制作、提交、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环节,供应商须使用同一个 CA 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用)。
3、 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
3.1 供应商登录《全国平台 ( 河南省 ▪ 许昌市 ) 》系统 ( ) “ 许昌响应文件制作系统 SEARUN 最新版本 ” , 制作响应文件。
3.2 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所投标段的磋商文件,按标段制作 响应文件。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 xxxx 项目 xx 标段) , 其中后缀名为 “.file” 的文件用于投标。
4、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
4.1 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2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提交后,《全国平台 ( 河南省 ▪ 许昌市 ) 》系统( )生成 “ 响应文件提交回执单 ” 。
5、 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
5.1 本项目采用远程 “ 不见面 ” 开标方式,投标前请详细阅读全国平台(河南省 · 许昌市)首页 “ 资料 ” 栏目的《许昌市不见面操作手册》。
5.2 供应商提前设置不见面开标浏览器,并于开标时间前登录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规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网上开标。
5.3 根据采购代理机构在 “ 文字互动 ” 对话框的通知,供应商选择功能栏 “ 解密环节 ” 按钮进行电子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解密应自采购代理机构点击 “ 开标开始 ” 按钮后 120 分钟内完成)。供应商未解密或因供应商原因解密失败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开标活动结束时,供应商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未签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5.5 供应商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疑义,可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 “ 文字互动 ” 对话框或 “ 新增质疑 ” 处在线提出询问。
6、 评审依据
6.1 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标)项目,磋商小组以成功上传、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依据评审。
6.2 评审期间,供应商应保持通讯手机畅通。磋商小组如要求供应商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供应商应在磋商小组要求的评标期间合理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提供。 ( 1 )最后报价(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提交方式:供应商须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平台 ( 河南省 ▪ 许昌市 ) 》系统( :8088/ggzy/ )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应包括: ① 总报价 ② 分项报价。
注: ①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时,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供应商未提交最后报价(包括总报价及分项报价)则以其初次提交响应文件报价为最后报价。
② 磋商文件第二章 “ 采购需求 ” 中 “ 采购清单 ” 以工程量清单提供的,供应商应以工程量清单方式提交最后报价。
③ 请供应商根据项目情况,可提前准备分项报价。
(2) 磋商小组如要求供应商提供 “ 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 ; “ 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 ” ; “ 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 ” 的,供应商提供的书面材料应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后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提供。
6.3 如因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第八章 “ 响应文件有关格式 ” 二 “ 报价一览表 ” 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未预留手机号码或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联系供应商参加磋商(最后报价)的,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与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次展厅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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