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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建滩头信用社技术业务用房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云南

-

昭通市

发布时间:2023-03-14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盐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盐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建滩头信用社技术业务用房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盐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建滩头信用社技术业务用房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a1e6986e-5ace-4dd4-97ca-82064f838af9
资金来源: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a1e6986e-5ace-4dd4-97ca-82064f838af9
建设规模:昭通办事处关于对盐津县联社滩头信用社营业网点危房改造的批复(云农信联昭办〔2022〕110 号) a1e6986e-5ace-4dd4-97ca-82064f838af9
行业分类:房屋建筑工程工程类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盐津县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3-03-14 09:0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盐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盐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经办人:罗福永
办公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经办人:罗奥
办公电话:移动电话: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0600202300123001001
标段名称:盐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建滩头信用社技术业务用房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3-03-20 17: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4-06 09:00
开标地点:(盐津)开标室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网上递交
标段合同估算价:417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拟新建滩头信用社技术业务用房位于滩头乡集镇中心地段,前临滩头大街,左侧为待拆邮电所,右侧为待拆文化站,与滩头乡政府毗邻。建设用地面积216.3平方米,框架现浇结构,建筑高度3层,一层主要功能为营业大厅、自助银行、非现金区、金库;二层主要功能为档案室、网络机房、多功能电教中心、会议室、洽谈室;三层主要功能为职工食堂和职工周转房;建筑总面积594.68平方米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拟新建滩头信用社技术业务用房位于滩头乡集镇中心地段,前临滩头大街,左侧为待拆邮电所,右侧为待拆文化站,与滩头乡政府毗邻。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6)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资质要求:3.2资质条件: 3.2.1勘察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 3.2.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 3.2.3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安全生产许可证由联合体的施工单位提供)。
项目负责人资格:3.5.1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项目总负责人可由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兼任)。 3.5.2项目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3.5.3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且注册在投标单位。 3.5.4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注册在投标单位,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业绩要求:3.4施工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要求合同签订时间或完工时间在这段时间内。
其他:3.1投标人应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及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需提供企业2019-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及审计报告。(若企业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可以提供成立至今已有的财报及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一年,可以提供其它能反映财务状况的会计报表资料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要求: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的要求。 3.7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满足以上要求)。 3.8存在以下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04-06 09:00

序号文件名2023-03-10 13:37:27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信息网”。
(1)企业需在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1.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2.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1.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1.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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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帆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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