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中心崇阳县政府大楼电梯更新项目
湖北
-咸宁市
崇阳县政府采购
招标 公告
项目概况
崇阳县 政府大楼电梯更新 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81/)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 3 年 3 月 24 日9点 0 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 号:CYZX-202303ZC-018
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223-202 3 -000 56
项目名称: 崇阳县 政府大楼电梯更新 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30 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30 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 180 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②落实湖北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5号)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货商所投品牌的电梯制造商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生产许可证 A 级。供货商需提供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 A 级资质(电梯安装)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 3 年 3 月 3 日至202 3 年 3 月 9 日,每天上午0 0 :00至12:00,下午1 2 :00至2 4 :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3.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进行主体登陆 - 供应商(用户类型勾选“供应商(政府采购)”一项) - 网员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 3 年 3 月 3 日至202 3 年 3 月 9 日 24 : 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通过 互联网 使用 CA 数字证书 登录 “ 电子 交易 平台 ”, 在所投标包 免费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 “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的,采购人 (“ 电子 交易平台 ”)拒收其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递交
1.开始时间:202 3 年 3 月 10 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
2 .截止时间: 202 3 年 3 月24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3 .地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通过 互联网 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包将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 “ 电子 交易平台 ”即时向投标人发出 电子签收凭证 ,递交时间以 电子签收凭证 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 期未完成上传 或未加密的 电子 投标文件 , 采购人( “ 电子 交易平台 ”) 将拒收。
五、公告发布期限和发布媒介
1.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202 3 年 3 月 3 日起至 202 3 年 3 月 9 日共 5 个工作日。
2.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北省(网址: )、 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咸宁市中心网站首页—中心—咸宁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
3.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 和 (采购人)。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崇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崇阳县人民大道218号
邮 编( * ): 437500
联 系 人( * ):
移动电话( *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崇阳县发展大厦四楼
邮 编( * ): 437500
联 系 人( * ): 金工
移动电话( *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
202 3 年 3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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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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