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春市二道区委宣传部2023年长春市级广播电视媒体新闻宣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公告
吉林
-长春市
长春广播电视台 :
中共长春市二道区委宣传部2023年长春市级广播电视媒体新闻宣传项目 已由 长春市二道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批准实行政府采购。 采购人为 中共长春市二道区委宣传部 , 采购代理机构为 ,采购资金为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本项目于 202 3 年 2 月 10 日 在 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 第 4 评标室 组织专家进行了单一来源论证,并于 202 3 年 2 月 14 日在 相关网站上 发布了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 。 现邀请你单位在 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 3 年 3 月 10 日 13 时 30 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协商文件。
一、项目 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 中共长春市二道区委宣传部2023年长春市级广播电视媒体新闻宣传项目
2、 项目编号: EDZC-202 3 -WT0 11
3、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XYZX-2302-01
4、 采购预算: 127万元
5、 服务地点:吉林省域或长春市
6、 采购需求:
( 1 ) 在提供服务期间,按照要求提供宣传片、广告片的拍摄、编辑制作等服务。
( 2 ) 在提供服务期间,能够在新闻栏目中插位置,播放甲方展示区域形象等内容的宣传片、广告片等。
( 3 ) 在提供服务期间,重点关注甲方重大项目、重大活动和重大政策等内容,并对甲方提出的新闻诉求进行宣传报道。
( 4 ) 在提供服务期间,为甲方积累常规及重大活动资料素材。
7、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8、 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及相关经营范围,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
3.2信誉要求:对在“信用中国”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项目投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有健全的财务制度。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时间:202 3 年 3 月 3 日至202 3 年 3 月 7 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现场 获取 , 供应商 请携带以下资料到 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获取采购文件 。 ( 1 )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非法人报名时提供);(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仅限法定代表人投标报名时提供); 售价:每套售0元。
四、协商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提交协商文件的截止时间、会议时间: 202 3 年 3 月 10 日 13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
提交协商文件地点和会议地点: 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第1开标室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协商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其他补充事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中国、中国、长春市网、 城市晚报 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中共长春市二道区委宣传部
联系地址: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5379号
联系方式 :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联系 地址: 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联系方式 :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仲崇敏
电话:
监督单位:长春市二道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平台和各市(州)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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