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永陵数字化保护工程招标公告
辽宁
-抚顺市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清永陵数字化保护工程已由辽宁省文物局以关于清永陵数字化保护工程方案的批复(辽文物发【2022】132号)批准建设 , 项目业主为新宾满族自治县清永陵文物管理所 , 建设资金来源为省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 , 招标人为新宾满族自治县清永陵文物管理所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清永陵数字化保护工程
2、建设地点:新宾满族自治县永陵镇
3、 工程概算:348.8万元
4、资金来源:省财政资金
5、计划工期: 2023 年 4 月 14 日— 2024 年 4 月 13 日
6、质量要求:合格
7、招标范围:清永陵数字化保护工程项目涉及清永陵建筑环境、单体建筑和石碑、石刻等不可移动精细化文物对象。包括清永陵赋存环境数字化采集和建筑本体、不可移动精细文物对象的数字化采集。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9、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4万元整
二、资质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提供相关服务能力的法人单位。
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 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或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提供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地点及要求:
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 3 月 10 日至2023年 3 月 16 日16时止。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3、获取招标文 件所需携带材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持如下资料到 领取招标文件( 辽宁省抚顺市颐城街澳海澜庭北门L115号门市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所投工程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信箱);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系统的职工缴费证明并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四、 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23年 4 月 3 日 10:00时。
2、开标地点: 抚顺市中心六楼开标室 。
五、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新宾满族自治县清永陵文物管理所
联系人:邢洋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人: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颐城街澳海澜庭北门L115号门市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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