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中医院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河南
-濮阳市
项目名称 清丰县中医院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项目 项目编号 E4109005080D02443 招标人 清丰县中医院 交易分类 政府采购-货物类 行政监管单位 清丰县财政局
交易来源:金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日期:2023-03-10 15:59
一、采购项目名称:清丰县中医院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清采竞谈 -2023-4
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110万元( 专项资金 )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五条”、《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精神,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 号文件规定的 6%—10%提高至 10%—20%,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则给予总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五、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内容:中医综合诊断系统设备1套、医用红外热像仪设备1台、脉象训练仪1台(详细参数见采购文件)
2、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3、质量要求:合格。
4、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5、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六、投标人及项目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以来任意3个月的缴纳税收凭据、社会保险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人负责查询,投标人不需提供查询证明或截图)
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注:1、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次采购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七、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事项:
本次采购活动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响应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结果公示实行全程电子化。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2、地点:濮阳市平台
3、方式:登陆濮阳市平台竞争性谈判文件等相关资料。
4、其他材料:本次竞争性谈判项目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采购人均在“濮阳市平台”上发布,供应商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潜在供应商确认,当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公告为准,因潜在供应商未能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首次进入濮阳市平台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首先办理以下事项:①办理数字证书:在濮阳市平台上查看办事指南,准备办证资料,联系电话(濮阳):;联系电话(郑州):,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四上午 9:00-12:00 下午 14:00-18:00(支持网上或者现场办理)。
②供应商信用信息录入:登陆濮阳市平台 按照《濮阳市主体库操作流程以及注册信息介绍》要求完成企业信息录入。
3、售价:无
4、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3月16日9 时30分(北京时间);
2、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3、本次交易项目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谈判文件的获取、响应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答疑、结果公示实行全程电子化。
4、本次交易项目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各供应商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够登录濮阳市平台(注: 使用 IE11 浏览器)。登录交易平台,参加网上开标。各供应商需通过网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远程解密及提交二次报价(最后报价)时间: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始 30 分钟结束)、
提交二次报价(自下达二次报价命令始 30 分钟结束),由于供应商错过解密、报价时间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或者二次报价(最后报价)不成功, 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请谅解。
5、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GEF 格式),电子响应文件在网上进行上传。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陆交易平台后,将已固化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投标专区自行递交,并确保递交成功(为保证文件正常递交,请供应商错峰上传,响应文件制作详细操作可参阅“濮阳市平台”办事服务—操作指南-响应文件制作操作指南)。
九、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3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中心(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 50 米路东)综合开标室。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濮阳市》、《濮阳市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十一、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不收取标书费、投标保证金。
2、本次项目如有变更或延期,变更事项将发布在河南省、濮阳市、濮阳市平台上,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没有投标人任何信息,无法书面通知,请投标人自行查阅,并采购补充文件,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3、投标人竞争性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谈判文件的完整性,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或对谈判文件有异议,应在自谈判文件截止日期起法定期限内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
十二、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 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 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十三、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清丰县中医院
联系人:
联系方式:7228986
地 址:清丰县朝阳路
2、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 址:黄河西路86号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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