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内厝实验学校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结果公告
福建
-泉州市
业主单位
一、项目编号:[350583]QZXKY[CS]2023001
二、项目名称:南安市内厝实验学校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需解锁 | 南安市石井镇延平大道闽台市场B幢122号 | 792,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南安市内厝实验学校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
服务类(需解锁)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食品批发服务 | 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 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0日 | 项 | 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 792,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洪于顺 |
| 评审专家: | 江宜博 、 王荣波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按照《泉州市政府采购代理行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泉采协【2021】5号》收费标准规定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交纳方式:银行转帐、电汇或现金。缴纳费用账号: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泽分行、户名:泉州市新开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账号:4需解锁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南安市内厝实验学校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11880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中标人应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或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投标文件副本壹份,且在投标文件封面上要注明“副本”字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南安市内厝实验学校
地址: 福建省南安市官桥镇内厝社区顶塘183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 泉州市新开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凤山南段金贸大厦A栋823、825。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宗铭
电话: 需解锁
泉州市新开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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