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十直水库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重庆
-丰都县
丰都县十直水库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丰都县十直水库工程监理 已由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丰都发改委发〔2022〕4 72 号 (项目代码: 2206-500230-04-01-997825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丰都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市级及以上财政补助资金、银行融资贷款及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为 丰都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 工程 的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丰都县十直镇莲花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 丰都县十直水库工程是一座以场镇供水为主,兼顾农业灌溉等综合利用功能的小(2)型水库工程,坝型为混凝土重力坝,最大坝高54m。工程由枢纽工程、管道工程两部分组成,枢纽工程包括拦河坝、滑坡治理、取水口及其他附属设施组成,管道总长1923.63m。水库正常蓄水位492.50m,总库容47.6万m3,设计供水人口21621人,设计灌溉面积425亩。
2.3 本次招标项目 建筑安装工程费 估算金额: 107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 188万元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结算审计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等全过程施工监理的服务。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 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 54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水利水电 工程监理 丙 级及以上资质 ;
③ 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
3.1. 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 业绩、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网(丰都县)招标文件、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网(丰都县)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网(丰都县)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网(丰都县)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处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3-03-13 11:00:00(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2023-03-14 1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网(丰都县)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3-30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 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监督和重庆市网(丰都县)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丰都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丰都县三合街道新湾路49号 | 地址: | 丰都县名山街道花园街59号 |
| 联系人: | 王老师 | 联系人: | 陈老师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2023年0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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