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第四中学教学楼外墙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辽宁
-锦州市
(锦州市第四中学教学楼外墙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210700-0060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锦州市第四中学教学楼外墙改造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2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现对该项目的以下内容进行更正,望周知!
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3年3月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3年3月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二、除以上内容外,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3月06日 13时05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上自行采购文件并进行报名,根据辽财采函〔2021〕363 号的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供应商须同时准备电子备份文件(如:光盘、U盘、移动硬盘、电子邮件等)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以及上传的响应文件和承诺电子备份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现场递交),承诺函(详见格式1)。
3、供应商未进入锦州市平台供应商库的,请详阅锦州市平台网站“首页> 帮助中心> 专区>投标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锦州市中心联系电话:),已办理入库并审核通过的供应商,不需重复办理。
4、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解密时限:解密开始起30分钟内)。
5、如未进行解密或解密失败将视为未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上传或无法解密或无法最终报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锦州市第四中学
地 址: 锦州市古塔区东一里4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锦州市滨海新区海逸半岛103-5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佟女士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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