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河流域兵马河生态修复工程
辽宁
-辽阳市
太子河流域兵马河生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太子河流域兵马河生态修复工程已经辽阳县行政审批局(辽县行审发﹝2021﹞104号)批准备案建设,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中央专项资金和地方政府配套)。受辽阳县发展和改革局的委托,对太子河流域兵马河生态修复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阳市辽阳县兵马河流域辽阳县段,起点为集美中学正南方向550m首山路附近,此处为兵马河入辽阳县入境处,终点为绣江堡二号立交桥东南方向700m处,此处为兵马河出辽阳县出境处,共计12km长河道,其中城区段为该项目建设起点至兴隆大街这一部分河段。
2.2项目总投资9685.49万元。
2.3招标内容:项目主要对太子河流域兵马河(辽阳县段)进行生态修复。主要包括生态护坡、生态沟渠、人工湿地、生态河道等。其中包括:1、生态护坡:面积12万平方米,两岸各建长12公里,宽5米的生态护坡;2、生态沟渠:两岸生态渠总长度为9公里;3、人工湿地:建设水平潜流人工湿地8.1万平方米;4、生态河道:对兵马河城区段进行生态修复,全河道范围内种植沉水植物,河道长6公里,平均宽度约为20米,种植面积约为120000平方米;沿河两岸边种植挺水植物,单边种植宽度约为5米,双边共种植10米,种植面积为60000平方米。其中芦苇30%(18000平方米),香蒲30%(18000平方米),水葱20%(12000平方米),黄昌蒲20%(12000平方米);城区段全水域进行动物投放,面积为120000平方米。
2.4计划工期要求:2023年4月15日至2024年12月31日,计划工期626天(最终以签定合同工期为准)。
2.5招标范围:项目EPC总承包(包括项目勘察、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建设施工直至竣工验收使用)
2.6质量标准: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满足现行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3. 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3.1和3.2资质
3.1设计单位须具备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同时具备】的独立法人单位;勘察单位须具备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3.2施工单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并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1)拟派EPC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资格(不含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
(2)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项目设计负责人满足以下资格要求中的一项即可:1、须同时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和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2、须同时具备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和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3、须同时具备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和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4须同时具备环境工程高级工程师和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3)项目勘察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执业资格
3.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方为牵头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注:一年以上(含一年)是指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社会养老保险为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人单位缴纳一年以上(含一年),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除外】。
3.5本项目接收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3家单位。
注:本次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完全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标人资格审查。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50万元。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 6 日至2023年3月 13日,每日8:30-11:30时,13:00-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辽阳市白塔区万隆花园B2区7号楼网点10-1号(东兴路圣华园北侧网点)领取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
5.3报名需持有的证件资料:投标企业需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联合体协议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所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需加盖单位公章)。注: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方为牵头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8 日 9 时
6.2开标地点:辽阳市中心开标室(文圣区新城路9号辽阳市政府A座4楼)
6.3.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将其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5.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投标人告知承诺函》原件(辽宁省相关政策自行解读并按要求执行)。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除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外,还需提交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者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6.6.投标文件递交方法:采用纸质投标文件递交。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辽宁省、全国平台(辽宁省?辽阳市)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辽阳县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办公地址:辽阳市白塔区万隆花园B2区7号楼网点10-1号(东兴路圣华园北侧网点)
联 系 人:朱 峰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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