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荣县乍洋乡人民政府乍洋乡茶园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及数据库建设项目服务类采购竞争性磋商
福建
-宁德市
项目概况
乍洋乡茶园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及数据库建设项目服务类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湖东路10号鼎盛大厦14楼(广电大厦旁边)宁德分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C23381001(CGQ)
项目名称:乍洋乡茶园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及数据库建设项目服务类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898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7.898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磋商项目一览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主要采购需求 | 数量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磋商保证金 |
1 | 1-1 | 乍洋乡茶园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及数据库建设项目服务类采购 | 详见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 1项 | 378980.00 | 7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交付成果资料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及“信用中国”网站。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件或完整截图。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后随磋商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其他政策:①根据《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编制禁止性条款》的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由相关网站上查询得知,若供应商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则不视为资格审查无效。在磋商小组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才视为不合格。②根据《宁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购【2021】14号文规定,本年度在组织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时,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材料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财务状况报告(补充说明):a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 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本磋商文件若有与此处补充说明不同的,以此处的要求为准。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微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专业类别应包含工程测量)。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07日 至 2023年03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湖东路10号鼎盛大厦14楼(广电大厦旁边)宁德分公司
方式: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办理报名手续,可任意选择以下(1)或(2)方式中的要求进行办理。 (1)直接至我司办理的,须至我司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2)异地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扫描发邮件至我公司(邮箱),扫描发邮件后致电我司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湖东路10号鼎盛大厦14楼(广电大厦旁边)宁德分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1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湖东路10号鼎盛大厦14楼(广电大厦旁边)宁德分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柘荣县乍洋乡人民政府
地址:柘荣县乍洋乡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宁德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湖东路10号鼎盛大厦14楼(广电大厦旁边)
联系方式:小龚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龚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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