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集化工集中区市政道路配套工程四、五、六、七标段施工监理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
-六安市
叶集化工集中区市政道路配套工程(一期)四、五、六、七标段施工监理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YJQT2023003
二、项目名称: 叶集化工集中区市政道路配套工程(一期)四、五、六、七标段施工监理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叶集区东楼路与南海路交汇处南海嘉苑 S1#楼
成交金额:壹拾万伍仟陆 佰 柒拾捌元整(¥ 1 05678 .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 叶集化工集中区市政道路配套工程(一期)四、五、六、七标段施工监理 服务范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经九路、经六路、纬三路、纬五路、纬六路五条路的道路、给排水、照明、交通、绿化、桥梁、箱涵等专业及周边厂房围墙与道路间的防护工程(卓越化工区)等。 本次采购为叶集化工集中区市政道路配套工程(一期)四、五、六、七标段施工监理项目 。 服务要求: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服务时间: 120 日历天 ,以实际施工工期为准。 服务标准: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田军、 吴龙 、 韦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新叶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六安市叶集区未名路城投大厦 12楼 ,联系电话: 需解锁 。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叶集区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新叶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叶集区未名路城投大厦 12楼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需解锁
地 址:六安市叶集区东楼路与南海路交汇处南海嘉苑 S1#楼2楼
联系方式: 需解锁-6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先生、需解锁、鲍工
电 话: 需解锁 、 需解锁-615
十、
1.采购文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无)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