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甬莞高速公路洞头支线股权合作方案设计及法律咨询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浙江
-温州市
关于 甬莞高速公路(G1523)洞头支线股权合作方案设计及法律咨询服务项目 的更正公告(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ZBD20230222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甬莞高速公路(G1523)洞头支线股权合作方案设计及法律咨询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2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P9页第六条第2、3点 | 2、成交供应商应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和物业管理委托管理合同对本服务实施统一管理、综合服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未达到合同中服务质量标准的,业主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和限期改进并通报行政主管部门,当整改期限满后仍无明显改善的,将依据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按法定程序解除物业管理委托管理合同。 | 2、成交供应商应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和委托管理合同对本服务实施统一管理、综合服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未达到合同中服务质量标准的,业主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和限期改进,当整改期限满后仍无明显改善的,将依据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按法定程序解除委托合同。 |
2 | P23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 | (物业服务行业)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3 | P32页第六部分 | 第六部分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 第六部分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
更正日期:2023年2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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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洞头区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地 址:温州市洞头区霞光大道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洞头区连城大道14弄7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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