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市英也尔镇2023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新疆
-伊犁州
伊宁市英也尔镇2023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伊宁市英也尔镇2023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0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TC2023-YL001
项目名称:伊宁市英也尔镇2023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980000
最高限价(元):3599802.34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伊宁市英也尔镇2023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98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经年检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以及有效的B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
(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网上截图自行后加盖本单位公章,查询日期须是报名期间内的日期﹚;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否则,相关磋商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28日至2023年03月06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0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新疆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3月10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新疆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CA申领地址查看.html,CA服务电话:0991-281-9290。
2、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应安装“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拒收。“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新疆—专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版块获取。
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交易平台。
4、服务与支持。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含集采机构)及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政采云热线人工号码:95763(工作时间:工作日08:00~20:00)
5、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宁市英也尔镇人民政府
地 址:伊宁市英也尔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新疆伊犁州伊宁市解放路6巷副8号5号楼1层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冬梅
电 话: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