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park景观绿化亮化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
-扬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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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k-park景观绿化亮化提升工程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扬州市邗江区西峰路88号2幢108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 3 年 3 月 13 日 上午10 点 00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 编号: JSZJY-2023035号
项目名称: k-park景观绿化亮化提升工程( 二次 )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 326万元
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326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
合同履行期限: 25天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
1.1 磋商响应函 (原件)
1.2 资格声明 (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 ;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
1.4 营业执照副本 ( 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月(2022年 12 月-202 3 年 2 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2022年 12 月-202 3 年 2 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原件)
1.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原件)
1.10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 声 明函》,《中小企业 声 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建筑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_3587674.htm。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磋商响应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项目负责人: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项目经理缴纳的2022年12月—2023年2月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 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4 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代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 2月27日至2023年 3 月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扬州市邗江区西峰路88号2幢108室开标室)
方式: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和身份证原件。
售价:300元/份,报名时以现金形式缴纳,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 3 年 3 月 13 日 上午10 点 00 分
地点: 扬州市广陵区行政审批局(观潮路1030号)二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 3 年 3 月 13 日 上午10 点 00 分
地点: 扬州市广陵区行政审批局(观潮路1030号)二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文件苏财购〔2020〕52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
2、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不组织磋商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可自行进行现场考察,采购人将予以必要的协助,费用由磋商供应商自 理 。
3、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供应商应提供纸质磋商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壹份(一般应为U盘或光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密封提交) 。 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4 、潜在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5. 本项目磋商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投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扬州江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广陵区信息大厦6楼
联系方式:丁主任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扬州市邗江区西峰路88号2幢108室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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