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宜春市综合交通枢纽营运管理有限公司灯箱广告招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江西
-宜春市
项目概况
宜春市综合交通枢纽营运管理有限公司灯箱广告招租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赣轩-YCGX2023-001
项目名称:宜春市综合交通枢纽营运管理有限公司灯箱广告招租项目
预算金额:34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关于宜春市综合交通枢纽营运管理有限公司灯箱广告招租项目(项目编号:赣轩-YCGX2023-001)公开招标公告
受宜春市综合交通枢纽营运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灯箱广告招租项目(项目编号:赣轩-YCGX2023-001)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赣轩-YCGX2023-001
项目名称:灯箱广告招租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5万元/1年,预算总价:345万元3年
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3年) | 具体要求 |
1 | 灯箱广告招租项目 | 3 | 年 | 345万元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需求”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与采购单位在本次招标前存在或曾经存在租赁合同关系,并已发生拒不支付或未按合同约定付租金的单位,以及该单位的股东、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其他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近5年内,投标人承担过类似业绩,提供合同,采购人评价意见。
三、资质审核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人需与投标当天受委托人一致);
3.须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中国查询结果截图、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纳税和社保证明材料(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和缴纳社保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供应商,应当提供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文件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和评价意见表)。
注:各投标单位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开标时交于招标方统一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资质文件装于响应文件内的,视为在开标前送达。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原件验后退回。
- 招标文件 获取
1.时间:2023年 2 月 27 日至2023年 3 月 10 日止,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现场获取,提供下列资料至报名。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人需与投标当天受委托人一致);
3.须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中国查询结果截图、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纳税和社保证明材料(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和缴纳社保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供应商,应当提供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文件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和评价意见表原件)。
注:报名时需提交以上材料进行审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为无效报名,不予受理。
五、投标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 3 月 20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 3 月 20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宜春市中心
六、 其他应说明事项
1.本次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凡涉及本次招标澄清、变更、修改、补充说明事宜,均以我公司在媒体上发布的最后一次信息为准,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不再另行电话通知,敬请关注。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详见“第二章 投标须知”
3.公告网站:江西省网、中国、招标网
七、凡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春市综合交通枢纽营运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宜春市袁州大道389号
2.代理机构
名称:
联系方式:
地址:宜春大道169号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23 年2月27日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近5年内,投标人承担过类似业绩,提供合同,采购人评价意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27日 至 2023年03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宜春市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春市综合交通枢纽营运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春市袁州大道38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宜春大道169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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