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水河支流曹家沟生态修复工程设计
青海
-西宁市
湟水河支流曹家沟(城东段)生态修复工程设计 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湟水河支流曹家沟(城东段)生态修复工程设计已由西宁市城东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以东发改工信字【2022】3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宁市生态环境局城东区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西宁市生态环境局城东区生态环境局,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西宁市生态环境局城东区生态环境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 项目地点:城东区韵家口镇曹家寨村
(2) 规模:对湟水河支流曹家沟进行生态修复,修复总面积23.24万平方米、修复总长度4.39千米。其中,基底修复:修建谷坊12座;缓冲带修复:河岸缓冲带修复面积约19.64万平方米(含公路缓冲带、灌草复合带、多自然乔草带)、边坡修复约3.6万平方米(含生态挡墙、植草袋、挂网喷播)植草沟1.66千米。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41508001001
标段名称:湟水河支流曹家沟(城东段)生态修复工程设计.
合同估算价:163.9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设计单位;
设计服务期:20.0天
招标范围:对湟水河支流曹家沟进行生态修复,修复总面积23.24万平方米、修复总长度4.39千米。其中,基底修复:修建谷坊12座;缓冲带修复:河岸缓冲带修复面积约19.64万平方米(含公路缓冲带、灌草复合带、多自然乔草带)、边坡修复约3.6万平方米(含生态挡墙、植草袋、挂网喷播)植草沟1.66千米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专项资质·环境工程设计·环境工程设计甲级]或者[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资质,/资格,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41508001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招标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网》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3年02月25日0:00时至2023年03月01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等。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20日09时00分,地点为西宁市中心.西宁三号开标室(可容纳18人)。。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
《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8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城东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
接收异议联系人:/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宁市生态环境局城东区生态环境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 地 址: |
邮 编: | 邮 编: |
联系人:贺女士 | 联系人:李女士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2023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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