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精神病防治院食堂物资及零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
-福州市
项目概况
罗源县精神病防治院食堂物资及零星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罗源县松山镇岐头新区C栋1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DF(榕)2023-002号
项目名称:罗源县精神病防治院食堂物资及零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体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24日 至 2023年03月0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罗源县松山镇岐头新区C栋1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罗源县松山镇岐头新区C栋101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 **** ] 受 [罗源县精神病防治院] 委托,对 [罗源县精神病防治院食堂物资及零星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一、招标编号:FJDF(榕)2023-002号
二、 招标服务(货物)内容及主要要求:见 附表《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及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三、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及地点: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3月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邮寄或邮箱远程报名;报名地址:罗源县松山镇岐头新区C栋101室。
四、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包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五、投标截止(开标)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23年3月1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罗源县松山镇岐头新区C栋101室开标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合同包1、2资格标准
1、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应当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1)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户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2)投标人应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复印件。(注:为贯彻落实国家针对中小企业社保、税收减免等政策,相应调整采购文件中对投标(响应)供应商社保、税收缴交方面的证明材料要求。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3)投标人应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复印件。(注:为贯彻落实国家针对中小企业社保、税收减免等政策,相应调整采购文件中对投标(响应)供应商社保、税收缴交方面的证明材料要求。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说明:投标人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在采购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件或完整截图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7)投标人获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8)资格承诺函(若有):若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则无需提供资格审查条款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体证明材料。(若有)
3、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与绝对控股子公司;
(3)均为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七、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提出一次性质疑。质疑时效期间:投标人在公告期限内购买采购文件的,应在采购文件购买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提出一次性质疑。购买采购文件之日以《领取标书登记表》记载的时间为准。
八、以上如有变更,我司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上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公告栏信息,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九、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应填写《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且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本招标公司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且可以不予以书面通知招标文件更改补充内容等(如有)。
采购人:罗源县精神病防治院
地 址:罗源县洪洋乡石塘村2号
联系人:
联系方法: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罗源县松山镇岐头新区
电 话:
联系人:周工
报名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
投标保证金 、 代理服务费账户 | 开户名称: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罗源支行 | |
账 号:01103148 |
附《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合同包 | 品目号 | 品目内容 | 招标要求和工作内容 | 服务期限 | 合同包预算最高限价 | 投标保证金 |
1 | 1-1 | 食堂物资采购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合同签订后一年 | 1700000元 | 17000元 |
2 | 2-1 | 零星采购采购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合同签订后一年 | 900000元 | 9000元 |
注:①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分包,如有发现,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且中标人必须赔偿由此给招标人带来的一切损失。②本报价已含货款、运费、包装、装卸、检测、管理、人工、保险等一切费用和税金③若投标供应商投多个合同包的,不限制各合同包的中标资格。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罗源县精神病防治院
地址:罗源县洪洋乡石塘村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罗源县松山镇岐头新区C栋101室
联系方式:小周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周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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