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前卫镇污水管网铺设工程造价和监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绥中县前卫镇污水管网铺设工程造价和监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1421-00004
项目名称:绥中县前卫镇污水管网铺设工程造价和监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0,0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
绥中县前卫镇污水管网铺设工程造价
(1) 履约期限 : 001包: 绥中县前卫镇污水管网铺设工程项目造价, 履约期限为自合同签订后 10日历日;
(2) 履约地点 :绥中县前卫 镇
(3) 付款方式 : 按照甲乙双方合同约定。
(4) 服务内容 : 绥中县前卫镇污水管网铺设工程造价
(5) 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 : 合格。
(6) 验收标准及方法 : 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验收方式进行验收,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或者委托社会代理机构进行验收。
( 7 )本项目 的造价部分,参考之前已经设计完成的图纸进行计算,图纸待本项目中标结果公示后,由采购人提供给中标供应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0日历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165,000.00
最高限价(元):165,000
绥中县前卫镇污水管网铺设工程监理项目 :
(1) 履约期限 : 002包:绥中县前卫镇污水管网铺设工程项目监理,履约期限为按照施工进度同步进行。
(2) 履约地点 :绥中县前卫 镇
(3) 付款方式 : 按照甲乙双方合同约定。
(4) 服务内容 : 绥中县前卫镇污水管网铺设工程监理 。
(5) 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 : 合格。
(6) 验收标准及方法 : 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验收方式进行验收,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或者委托社会代理机构进行验收。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施工进度同步进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标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造价项目要求: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需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监理项目要求: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需具备建设工程监理。并且要求监理单位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01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2月07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2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绥中县中心(绥中县政务服务大厅四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商在“辽宁”报名后,在“葫芦岛市平台”进行报名。
2、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辽宁电子文件制作指南,系统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400-903-9632)进行咨询。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
4、开标会议时,供应商自行准备响应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
5、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7、本项目为电子标,供应商在线文件后须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将以下材料扫描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邮件标题命名方式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成功后,请致电进行确认后,视为报名成功,若未发送以下材料或逾期发送材料的,后果自负。
8、报名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授权委托书须注明联系电话及邮箱地址);
注:1、受疫情影响,本项目开标时,不强制供应商来现场投标,供应商可在开标前将投标文件邮寄或者送到代理公司;2、供应商应确充分考虑邮寄路程及时间,确保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日内收到响应文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绥中县前卫镇人民政府
地 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前卫镇瑞州路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文化路15-1号楼5单元602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龙程支行
账户名称:
账号: 210508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欢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