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县公安局2022年冬季取暖用生物质颗粒燃料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北
-张家口市
项目概况
蔚县公安局2022年冬季取暖用生物质颗粒燃料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3月16日08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DL2023-601
项目名称: 蔚县公安局2022年冬季取暖用生物质颗粒燃料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840000
最高限价(如有): 840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冬季取暖用生物质颗粒燃料600吨。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后按采购人要求日期和数量供货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预留份额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2月23日至2023年03月0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
方式: 其它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3月16日08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蔚县中心一楼开标室(地址:蔚县正和路中段路南)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3.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执行。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及时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并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进行电子报名、自行招标文件。最晚应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未进行注册登记及网上报名的,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本次招标不采用其他形式的招标资料发送。潜在供应商未从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请及时关注网站本项目的撤销、变更等公告。6.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河北省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十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蔚县公安局本级
地 址: 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蔚州镇康居北大街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福建光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九龙大道1016号万达广场A2地块8幢1907室-1909室
联系方式:
3.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白丽香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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