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州阿拉山口市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治理建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
-博尔塔拉州
项目概况
博州阿拉山口市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治理(二期)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博州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2月20日 11: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XJHCCS2023-006
项目名称: 博州阿拉山口市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治理(二期)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400000
最高限价(元): 14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博州阿拉山口市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治理(二期)建设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40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博州阿拉山口市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治理(二期)建设项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3、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JY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文)、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中小企业优惠、JY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证书。(2)项目负责人具有与本项目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3)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截图日期必须在发布公告日期之后)。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2月08日 至 2023年02月15日 ,每天上午 10:00至14:00 ,下午 15:30至19: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博州
方式: 登录博州平台领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2月20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 博州中心(锦绣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3年02月20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 博州中心(锦绣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阿拉山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 阿拉山口市天山街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博乐市中央公园2号楼二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湘红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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