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委托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安徽
受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委托管理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公告征集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委托管理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0646-224HNGLN0622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简要技术数量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最高限服务周期
要求(万元)价(万元)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详见第四1批79.879.8一年
察院物业服务委托管章
理项目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其他说明:①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
“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实行了“三证合一”或者“五证合一”的,请自行说明。
②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文件精神,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组成)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文件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请于2023年1月13日起至2023年1月1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到12:00时,下午15:0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个人身份证到长沙市南路69号天辰腾达商务楼6楼政府采购部领购磋商文件。
2、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日14:3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市南路69号,天辰腾达商务楼6楼,会议室。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恒达路87号
联系人:熊伟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长沙市南路69号天辰腾达商务楼6楼
联系人:张诗婧彭驰
电话:/85177562
E-mail: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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