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东坡路管网及配套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
-六安市
项目名称 | 霍山县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东坡路管网及配套改造工程 | ||||
项目编号 | E341525001002726 | ||||
标段名称 | 霍山县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东坡路管网及配套改造工程 | ||||
标段编号 | E341525001002726 001 | ||||
招标人 | 霍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霍山大别山文化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
最高限价( 元 ) | 13239309.29元 | ||||
代理机构 | 需解锁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霍山县国投大厦 、需解锁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202 3 年 2 月 10 日 9 时00分 | 计划工期 | 90日历天 | ||
被否决单位 | 安徽鹏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被否决原因 | 贵单位未提供《招标文件》“第一章 第十一条 第7条”相关内容的自行承诺。 | ||
被否决单位 | 安徽明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被否决原因 | 贵单位未提供《招标文件》“第一章 第十一条 第7条”相关内容的自行承诺。 | ||
被否决单位 | 安徽鑫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被否决原因 | 提供的社保缴费清单等社保缴费证明,不是原件扫描件。 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十一条 、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的内容,投标资格无效。 | ||
被否决单位 | 安徽红土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被否决原因 | 贵单位未提供《招标文件》“第一章 第十一条 第7条”相关内容的自行承诺。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需解锁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投标工期 | 90日历天 | ||||
地址 | 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经济开发区(城东社区) | ||||
投标价(元) | 11254431.22 元 | ||||
项目 经理 | 伍旭 |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
皖 2342121390499 | |||||
技术负责人 | 万直平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 经理 获奖 | / | ||||
项目 经理 业绩 | / | ||||
技术负责人 获奖 | / | ||||
技术负责人 业绩 | / | ||||
企业获奖 | / | ||||
企业业绩 |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需解锁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投标工期 | 90日历天 | ||||
地址 | 霍山县衡山镇淠河西路 | ||||
投标价(元) | 11254716.50 元 | ||||
项目 经理 | 潘成 |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
皖 234081020278 | |||||
技术负责人 | 胡守宝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 经理 获奖 | / | ||||
项目 经理 业绩 | / | ||||
技术负责人 获奖 | / | ||||
技术负责人 业绩 | / | ||||
企业获奖 | / | ||||
企业业绩 |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需解锁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投标工期 | 90日历天 | ||||
地址 |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小华山街道高速财富广场(龙湖山庄 70#楼)21 层 2101-2102 号 | ||||
投标价(元) | 11253545.00 元 | ||||
项目 经理 | 管瑞莲 |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
皖234161604628 | |||||
技术负责人 | 匡大志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 经理 获奖 | / | ||||
项目 经理 业绩 | / | ||||
技术负责人 获奖 | / | ||||
技术负责人 业绩 | / | ||||
企业获奖 | / | ||||
企业业绩 | / | ||||
公示时间 | 202 3 年 2 月 13 日至202 3 年 2 月 16 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 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 招标人 提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在规定时间内向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霍山县发改委(县公管局)管理股或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直接在线提交,联系人:梁股长,联系电话:需解锁。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异议受理人: 霍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霍山大别山文化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项 先生 1 3470893456 |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霍山县发改委(县公管局)管理股或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直接在线提交。 联系人:梁 股长 ,联系电话:需解锁。 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
]]>